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新疆酒店机组外送酒店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新疆酒店机组外送酒店项目。
1.2 项目编号:****。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1.5.1本项目通过询比采购方式选取2家供应商,以满足新疆酒店机组外送协议酒店的需求。采购人选取报价折扣率最低的前2名供应商签订合同,首次采购时,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不足2家的,则有1家通过符合性审查也可成交;并组织第二次重新采购,如重新采购后的总成交供应商仍不足2家时,采购人有权继续发布采购公告或终止采购。
1.5.2原则上采购人会根据成交人数量平均分配采购额度并签订框架合同,含税合同交易上限金额为20万元,按实际使用量结算。采购人有权按“分配原则”调整成交人的采购额度。在合同有效期内,采购人有权在所有框架合同不超过预算总标的额的情况下,按供应商分配原则为基础以及定价实施情况对框架合同额度进行调整,并履行内部合同审批流程。
1.5.3分配原则:采购人将采用平均分配、轮流外送的原则;若分配酒店有溢出或机组有其他选择的需求,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取其他中选酒店。故每家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数量存在不确定性,各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采购数量不确定性所带来的损失。
1.5.4采购内容及单价限价
序号 | 房型名称 | 单位 | 面积要求 | 客房最高限价(元/间/天) | 餐食标准 |
1 | 单人间、双人间 | 间 | >30㎡ | 旺季(每年7-9月)420元/间 | 早餐:房费含早餐 午餐:50元/人/餐 晚餐:50元/人/餐 |
淡季(每年1-6月、10-12月)300元/间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报价为折扣率。折扣率的有效报价范围:0%≤含税折扣率≤100%。供应商所报的折扣率须在有效的报价范围内,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折扣率必须为固定的报价(如:90%),不得存在区间值(如95~90%)。折扣率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统一对本项目报一个折扣率,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且所报的折扣率应当适用于采购清单内每一种商品。例如,折扣率填97.5%时,即不含税单价金额=不含税单价限价*报价折扣率97.5%。供应商所报折扣率超出100%的将为无效报价。
4、最终结算价为全包费用,即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运输费、餐食费、停车费、税金等全部的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供应商需自行考虑本项目在实施期间的一切可能产生的费用。在成交或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性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供应商在实际供应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调整价格,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周期内由于市场波动而引致的风险。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新疆酒店机组外送酒店项目 | 乌鲁木齐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询比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1.9本项目提供的产品/服务应符合中国现行各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管理规范等规定及要求。本项目鼓励使用低碳、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分公司参加本次询比,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分公司、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分公司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响应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加本次询比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询比(采购)。分支机构(分公司)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分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比项目。
2.4 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供应商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发现供应商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登陆平台,下载、递交、解密相应文件等任何一个环节存在IP地址异常一致的,或者支付平台服务费、提交各类保证金等付款行为的银行账户一致的,不得通过符合性审查,且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涉嫌违规的这些行为按第二章《报价须知》中第1.3.5的规定,以及依据本询比文件的其他规定和法律法规进一步审查、追究责任。
2.8 供应商必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意:须提供国家税务部门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截图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提供****至响应文件截止递交前开具的任意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检验平台”的完整检验截图。)
2.9 供应商必须是挂牌三星级(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钻2钻(含)以上酒店或携程评分4.1分(含)以上酒店。(注意:须提供酒店星级评定证书扫描件或公告发布后携程评钻截图或携程评分截图作为证明材料。)
2.10 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携程网APP同等房型最低售卖价(特价房除外)。(注意:须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日前,任意三天的携程价格查询截图。)
2.11 供应商必须具备《卫生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或消防验收意见书或酒店当地消防管理部门颁发的可以正常营业的有效合格证明材料。(注意: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以上证件扫描件。)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询比(采购)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报价无效;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询比采购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询比文件的获取3.1 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1】月【9】日;请务必在此期间登陆“中国南方航空”,选择项目下载询比文件;否则将无法参与本次询比采购。
3.2 询比文件获取途径:
详见https://csbidding.csair.com/cms/channel/czzngys/96540.htm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10】时【00】分,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4.2 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5.1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点击登录查看,0991-4200789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在获取询比文件时间截止前,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0991-4200789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点击登录查看纪委办公室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
联 系 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991-4200588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截至“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后48小时,或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较晚的期限为准)”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