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434270.3400
最高限价(元): 434270.3400
采购成本价(元): 434270.0000
需求详情:
按照财政部办公厅印发的《物业管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办公场所类)》规定,对我局办公场所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采取1+1+1模式采购。 履约期限:本项目为一采三年的项目,采购结果最多三年沿用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乙方供应商资质条件(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服务质量、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付款方式:按照每季验收合格后付款。 其他要求:1.三部电梯所有相关零部件换件、维修和全年维保费用及电梯年检费用由中标物业公司承担。 2.供应商须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服务,否则不能成为中标商。 3.供应商在报价中须包括以上服务涉及的人员工资、保险、工会经费、服装费、管理佣金、税费、工具、耗材费用。 4.如交付使用时间违约,每天按合同总价的0.3%罚款,罚款最多为合同总价5%。 5.中标商如需在甲方食堂就餐,按照甲方编制人员伙食实际标准按季度缴纳伙食费。 6.中标物业公司每年应从合同款项中预留5万元作为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用于本年度机关楼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有上下水及供暖系统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维修基金如果第一年有结余,累加到下一年维修基金中。 注:中标商未按服务需求提供满足要求的服务,采购人可随时终止合同并按中标排序与下一家供应商签订合同(其他事项详见比份文件)。
服务周期: 109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报名开始时间:**** 13:43
报名结束时间:****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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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
四、参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