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常州基地一二期导热油在线再生项目
寻源单号:R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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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14:46:29
报名联系电话(优先联系):****
公示截止时间:**** 17:00:00
办公电话:
项目所在地: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
品类:导热油再生服务
寻源内容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主要包括:(1)运输、装卸在线再生设备至项目现场;(2)在线再生设备能源接驳,导热油管接驳;(3)系统添加新导热油;(4)轻重组份清运出厂合规处理;(5)系统原在用导热油、再生后导热油、再生及新油混合后导热油检测;(6)政府相关部门备案验收;(7)项目现场完工恢复等。
投标主体报名要求
一、技术要求
1.在线再生:系统中在用导热油采用在线再生方式,在不影响工厂正常生产的情况下。通过移动式再生设备与导热油管道对接,在用导热油经过减压蒸馏再生设备,除掉导热油的劣化物,保留导热油的有效组分。
2.在线再生设备明确安装位置后,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安装施工围挡,围挡具体规格尺寸及样式现场确定。
3.系统内在用导热油在线再生过程乙方应确保规范性与安全性,并符合项目所在地特检院及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4.乙方将在线再生设备运输、装卸至甲方现场合适位置,在甲方明确水电气能源接驳点后,应立即组织有相应资格水电工、焊工等开始进行再生设备能源接驳并装表计量,甲方按照1.2元/度电,4.2元/吨自来水单价收取能源费用。
5.系统内在用导热油未再生前及第一批在用导热油完成再生并加入系统前,乙方应分别取样至项目所在地特检院检测,取样应在系统循环回路内通过非水冷却的取样器进行,取样温度应不高于50℃,取得的样品应为代表该系统当前在用导热油质量状况的均匀样品。取样量应能满足检验和复验留样的要求。复验留样的保留时间不应少于40天。
6.乙方应准备容器存放导热油再生后的轻组份及残渣等重组份,并应通过有资质的处理单位清运出厂进行合规处理。
7.乙方在系统所添加的新导热油应符合《有机热载体》GB23971-2009及《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11-2020相关要求,新导热油运输至甲方项目所在地同时应出具产品型式试验报告、该批次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8.系统在用导热油全部再生完成且新导热油加入系统后,乙方应再次取样至项目所在地特检院检测,检测结果必须满足GB/T 24747-2023《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正常使用质量指标。
9.导热油在线再生过程中,乙方应统计导热油再生工程量并应有书面记录,甲方将随时检查书面记录。
10.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生导热油泄露,乙方应采取应对措施进行处理,乙方必须制定安全、环保相关措施,施工方案中专项描述,严格执行,严禁排入园区雨污水管道中,且不得对甲方环境造成影响。
11.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遇到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现场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12.项目完工后,乙方应对项目现场道路或草坪进行恢复处理。
2.在线再生设备明确安装位置后,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安装施工围挡,围挡具体规格尺寸及样式现场确定。
3.系统内在用导热油在线再生过程乙方应确保规范性与安全性,并符合项目所在地特检院及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4.乙方将在线再生设备运输、装卸至甲方现场合适位置,在甲方明确水电气能源接驳点后,应立即组织有相应资格水电工、焊工等开始进行再生设备能源接驳并装表计量,甲方按照1.2元/度电,4.2元/吨自来水单价收取能源费用。
5.系统内在用导热油未再生前及第一批在用导热油完成再生并加入系统前,乙方应分别取样至项目所在地特检院检测,取样应在系统循环回路内通过非水冷却的取样器进行,取样温度应不高于50℃,取得的样品应为代表该系统当前在用导热油质量状况的均匀样品。取样量应能满足检验和复验留样的要求。复验留样的保留时间不应少于40天。
6.乙方应准备容器存放导热油再生后的轻组份及残渣等重组份,并应通过有资质的处理单位清运出厂进行合规处理。
7.乙方在系统所添加的新导热油应符合《有机热载体》GB23971-2009及《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11-2020相关要求,新导热油运输至甲方项目所在地同时应出具产品型式试验报告、该批次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8.系统在用导热油全部再生完成且新导热油加入系统后,乙方应再次取样至项目所在地特检院检测,检测结果必须满足GB/T 24747-2023《有机热载体安全技术条件》正常使用质量指标。
9.导热油在线再生过程中,乙方应统计导热油再生工程量并应有书面记录,甲方将随时检查书面记录。
10.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生导热油泄露,乙方应采取应对措施进行处理,乙方必须制定安全、环保相关措施,施工方案中专项描述,严格执行,严禁排入园区雨污水管道中,且不得对甲方环境造成影响。
11.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遇到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乙方应采取措施,确保现场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12.项目完工后,乙方应对项目现场道路或草坪进行恢复处理。
二、投标主体资质要求
供应商资质满足其一即可: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包含有机热载体或导热油销售业务或者有机热载体或导热油技术咨询业务。
三、投标主体业绩要求
有类似或相同项目业绩,提供合同首尾页。
四、报名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慧采云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s:****,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此方式为唯一报名途径;
2.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报名联系人。
3.如对本项目有技术疑问或想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将问题分条描述清晰,发送至(****@svolt.cn)。邮件中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邮件主题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联系人,如XX项目疑问XX收,将统一进行答疑回复。
发布媒体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慧采云平台网页、微信公众号“长城控股招标中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遇信息调整最终以长城慧采云平台公示报名内容为准。
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集团举报渠道
邮箱:****@163.com(集团纪检组) ****@163.com(董事长办)
QQ:****(集团纪检组) 微信:****(集团纪检组)
手机/短信:****(秘密特工组)
电话:****(集团纪检组) ****(董事长办)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
邮编:0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