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数字经济科创产业园Ⅰ期项目电梯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江北区数字经济科创产业园Ⅰ期项目已由宁波市江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前洋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委托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江北区数字经济科创产业园Ⅰ期项目电梯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招标范围:江北区数字经济科创产业园Ⅰ期项目的13台电梯的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详见《供货要求》。
2.3招标控制价:****元。
2.4交货地点:江北区数字经济科创产业园Ⅰ期项目施工现场,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5交货期:分批交货,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60日历天内供货完成;安装工期按照招标人要求,每批次3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且配合总包进度。
2.6质量要求:一次性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1个。
江北区数字经济科创产业园Ⅰ期项目电梯招标项目
3.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电梯安装单位)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许可子项目包含本项目投标产品,许可参数达到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指电梯安装单位)非制造商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安装授权委托书。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联合单位仅限电梯安装单位。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1 家。
3.4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如代理商参与投标,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或者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电梯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遣),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4.1 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如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16时00分】。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4011/gbweb/login)。
5.2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09时00分】。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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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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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郑梦燕、余晨晨、许常汇、屠世侠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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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宁波市江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