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物业服务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为做好我委后勤服务工作,拟将我委保安、保洁、水电维修等后勤服务岗位,采取采购服务的方式,委托一家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承担。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我委拟选取一家有专业资质和优质服务能力的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我委物业服务的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二、项目名称:物业服务招标
三、项目资金来源及预算:财政资金,80万元。
四、工作范围
组织完成点击登录查看物业服务的招标工作,以及提供业务咨询、协助签订合同等相关事宜。
五、资格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招标代理资质,且在“中国(海南省)政府采购网”已备案的代理机构;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机构;
(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不接受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公司、母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企业同时报名。如有出现,视为无效报名;
(七)技术人员要求。
1.代理机构具备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综合实力强,拟服务我方人员有参加过规定的政府采购培训,熟悉政府采购法规和采购代理业务的法律、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职人员。
2.服务期间技术人员应常驻三亚,且按委托人需求及时更新完善项目流程及相关文件资料。
(八)保密要求。所有报名参加比选的代理机构均应对我方提供的项目数据、说明、图纸、文件、电子文档等资料进行保密。未经我方书面同意,所有报名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或任何目的将项目相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将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六、择优原则
在符合资格条件下,从综合能力、代理业绩、代理文件规范性、服务团队整体评价和代理服务费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选择拟合作单位。
若公告期间符合资格的报名单位在1家以上的,由委托方择优选择1家;若公告期间只有1家报名单位符合要求,则选择此家为招标代理。遴选结果则仅通知中选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和公告。
七、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单位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的全部信用记录(网站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三)招标代理业绩;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报价及收费标准文件;
(五)公司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六)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复印件);
上述材料提交时,报名单位应当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并加盖公章或骑缝章,所有材料装订成册,装入文件袋密封包装,封皮需注明企业名称并加盖公章。如提供虚假材料,本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八、招标代理费计价及支付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按照现行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执行,以最终三亚市卫健委物业服务中标金额为计算依据,由项目中标单位支付。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指定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报名,报名材料受理截止时间****18:00前,逾期不予受理。
接受报名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三亚市****
十、解释权
本公告未指出或争议事项由点击登录查看负责最终解释,且以点击登录查看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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