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 17:00:00
项目名称 | 花场港疏浚项目的疏浚物公开转让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终止挂牌 | ||||||
挂牌起 始日期 | **** | 挂牌截止日期 | **** | ||||||
标的简况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m3) | 评估单价 (元/m3) | 挂牌单价 (元/m3)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1 | 花场港疏浚项目的疏浚物公开转让 | 820000 | 6.22 | 6.22 | 130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疏浚物约为820000m3,主要为含砂量为14.92%的疏浚物(淤泥),位于花场港,为黑龙江省港航工程有限公司所持有。场地内另有含砂量小于10%的疏浚物(淤泥)为10.4万m3由受让方负责无偿处置。 | ||||||||
特别告知 | 1、标的按现状转让,因转让方库存不足的原因,受让方购买货物的数量未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成交数量时,双方可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多余价款由财政专户退回给受让方。若受让方装运货物数量核算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成交数量时,超过数量在10%以内,由双方按照成交单价签订结算确认表进行结算。超过数量大于10%时,超出部分应重新竞价销售。 2、疏浚物中含有一定水分和泥渣等杂质,受让方不得作为减免总价和扣除数量的依据。运输途中的损耗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不得据此要求变更交易价款或扣除数量。 3、竞买前,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本次转让的疏浚物,特别提醒,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的疏浚物现状已确认,受让方确认转让方转让的疏浚物质量完全符合受让方需求,对转让方转让的疏浚物质量无任何异议,不会就疏浚物质量提出任何有异议或以其他理由否定疏浚物质量,并提出权利要求。 | ||||||||
评估情况 | 评估单价 | 6.22元/m3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海南群安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况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 |||||||
转让方承诺 | 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 决策文件 | 老城控股〔2024〕135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澄迈县人民政府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因该施工区域涉及军事管辖区及保密事宜,竞买人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并经该军事区域管辖单位海南某部资格预审通过的法人,方可参与竞买,不接受联合体报名。资格预审详情,请联系该施工区域施工方海南负责人季树伟,电话****。 2、报名须缴纳保证金(130万元),公告期内到达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竞得后,交易保证金在扣除产权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100万元),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足,提货全部结束后履约保证金由转让方无息退回受让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但履约保证金被扣除的情形除外)。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提货方式、时间、延迟: (一)本次所供货物由转让方负责协调疏浚作业施工单位进行海上采料或运输至临时堆场,同时根据受让方车型(船型)测量每车数量(立方米),监督受让方自行装车(船)运输,并由受让方负责清洗路面。 (二)受让方负责临时道路修复及平整,保障运输货物车辆能正常运输,运输完成后将施工场地恢复原状。 货物装车(船)后,受让方承担货物运输及装卸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风险及一切费用,并承担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含第三方事故责任)。 (三)本次所供疏浚物(淤泥)成分详见《某部船艇中队花场港疏浚项目工程地质勘察报告(详细勘察)★KC2023-060》,实际淤泥成分(含砂量)以现场实际为准,转让方对淤泥成分(含砂量)误差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场地内另有含砂量小于10%的疏浚物(淤泥)为10.4万m3由受让方负责在合同签订后270日历天内无偿处置,受让方不得据此要求费用补偿或变更本合同价款。 (五)本次所供货物的计量方式根据受让方车型(船型)测量每车(船)数量(立方米)作为计量标准,并作为结算依据。 (六)受让方必须服从转让方或转让方委托的第三方监督单位的管理,并确保运输应紧密配合转让方要求,不得拖延运输货物。受让方每日运输货物应不少于3000m3(或以转让方指令为准),具体交货起止日期以转让方通知为准。如遇恶劣天气、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导致当天不能运输的,需提前告知转让方。受让方须确保在付清全款后270日历天内提货完毕,如因受让方原因未按时提货出库,每逾期一天,转让方将按每天10000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里扣除,直至将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双方即自动终止合同,受让方已付货款不予返还。 (七)受让方提货期间,转让方将委派第三方监督单位或自行巡查,针对受让方装车(船)运输进行监督。 (八)转让方将不定期委派第三方监督单位对疏浚物(淤泥)进行抽检,若抽检不符合要求,则转让方有权停止供货,并经重新评估后竞价销售。 2、非税收入统一票据 由受让方自行到澄迈县政务服务中心资规窗口开具票据。 备注:转让方不再开具含税发票,统一由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具非税票据。 | ||||||||
标的交割 | 按《花场港疏浚项目疏浚物购销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3、成交后,受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携带《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与转让方签订《花场港疏浚项目疏浚物购销合同》,签订合同后按总货款的100%支付。由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具非税一般缴款通知书,受让方根据缴款通知书内容5个日历天内缴纳货物总价款至财政专户。 4、如受让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货款,销售合同自行解除,转让方扣除全部合同履约保证金,受让方无权追究转让方任何责任。(合同履约保证金及交易服务费在签订合同后2日历天之内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再由海南产权交易所支付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户名: 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 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 ||||||||
竞价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有一个意向竞买方参加竞价,由该意向竞买方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即公告期满,只产生一个竞买人的,该竞买人必须出价,否则视为违约)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 本次转让疏浚物约为820000m3,主要为含砂量为14.92%的疏浚物(淤泥),位于花场港,为黑龙江省港航工程有限公司所持有。场地内另有含砂量小于10%的疏浚物(淤泥)为10.4万m3由受让方负责无偿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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