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省滁州市****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安徽省滁州市****
1.问:因我单位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资质于****到期,目前资质延续换证申请还处于受理审批状态,若在投标截止日期前还未获得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是否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安徽省住建厅”网站显示的资质延续审批公告的截图和原资质证书扫描件,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答:贵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安徽省住建厅”网站显示的资质延续审批公告(审批公告许可决定日期在投标截止之日之前)截图及网址链接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2.问:本项目主材未进行调差,请招标人考虑该项目主材价格(商品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稳,碎石)能给予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上部分予以调整。
答:本项目工期较短,本条执行招标文件要求不予调整。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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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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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夏骄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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