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智慧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2024-JWSCBA-W3004)(第1包)
致各供应商:
一、某单位智慧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谈判文件中第二部分:二、技术要求中所有“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证明”更改为“提供具有CMA或CNAS标志的检测报告证明或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证明”。
二、某单位智慧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谈判文件中第三部分:表2商务技术评审标准表中评审项目业绩“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5年以内投标(报价)供应商承担过同类项目(烹调电器或厨卫用具)的数量”更改为“合同签订时间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5年以内投标(报价)供应商承担过同类项目(烹调电器或厨卫用具、智能化设备、信息化平台)的数量”。
三、将“报价开始时间:****9时00分。报价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9时30分”更正为“报价开始时间:****9时00分。报价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9时30分”。
四、将“谈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9时30分”更正为“谈判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9时30分”。
五、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机构:某单位物资采购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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