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中集零碳智造产业园(一期)项目-东院路二期、乾元路二期、创业南路道路施工全过程咨询(含监理)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5862(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集零碳智造产业园(一期)项目-东院路二期、乾元路二期、创业南路道路施工全过程咨询(含监理)服务采购已由山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莱山区
2.2 建设规模:计划投资额约26600万元,工程费用约19550万元
2.3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到本项目综合验收备案、交付使用、项目决算完成、项目评价完成、项目保修期结束,无任何问题时为止。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现行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5 招标范围:代表招标人对建设项目全过程进行投资、进度、质量、风险、安全的管控,并提供以下技术咨询和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手续办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含预算编制、预算审核、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全过程造价控制(含结算审核)等服务)、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服务,组织竣工验收、项目决算、项目评价等各个阶段的管理服务。
2.7 建设内容:东院路二期,北起康源大街,南至规划路,长约1150米,红线宽30米,绿线42米,城市****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3.1.1须具有合法的注册资格;
3.1.2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3信誉要求:/
3.1.2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3信誉要求:/
3.2 项目组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拟投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
3.3 财务要求:不提供。
3.4 业绩要求:不提供。
3.5 其他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应用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要求,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须将信用信息报告同时绑定至电子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的“投标函信用报告附件及公示信息”位置,进行开标现场展示。信用信息报告未进行开标现场展示的做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可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 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信用信息报告(非网站查询界面),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
3.6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满足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8:30至**** 17:00(北京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烟台)/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关注“招标答疑”栏目;打开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持有ca数字证书,办理或互认ca证书,请登录“下载中心”,进行相关操作。
4.2 本工程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不组织现场勘查和投标预备会。
4.3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采用电子评标。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09:00:00,地点为: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投标人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行网上签到,并根据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不见面开标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下载地址: http:****。
5.4 逾期未上传的或无法被系统读取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5 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青岛福莱易通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同时在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
7.1 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烟台市工程建设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地址:http:****://61.156.14.109:10008。
7.2 本项目采用市内远程异地就近评标。
7.3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本公告下方“提出异议”功能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曲明明,电话:****。
7.4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烟台市****投诉,联系人:武子文,联系电话:****,邮箱:****@yt.shandong.cn,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12号莱山区住建局509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