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波县****
答疑澄清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我公司代理的“荔波县****”,现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更改前: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 1 年( 2023 年)
更正后:要求提供财务状况,具体要求为: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表 (新成立
企业可根据成立时间酌情递交相关材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本澄清文件及持续关注发布的相关澄清通知。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