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检验服务外送项目重新立项
首次公告日期:****
原公告开标时间: **** 09:00
延期开标时间:**** 09:00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评标方法-商务部分-响应时效”要求“须提供投标人实验室地址以及从医院地址导航至投标人实验室地址的导航所需时间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不计分。”其中“等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响应时效承诺函或与服务方案内容相符的其他响应时效证明文件。特此澄清。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由“****09:00(北京时间)”变更为“****09:00(北京时间)”。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综合部
电话:****
2、采购人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邵阳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沙市****
联系人:何栋、龚翠薇、田梦、刘陶
邮编:410003
电话:****、****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