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梓桐院案场开办物资采购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梓桐院案场开办物资采购(二次)答疑1
项目编号:****
第一部分:竞价文件澄清
1.本项目报价形式为总价报价,本项目投标函内容第1条“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梓桐院案场开办物资采购(二次)项目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标费率(大写) ( %)(其中增值税税率: %)提供竞价文件、合同条款的要求的服务、货物等全部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修改为“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梓桐院案场开办物资采购(二次)项目竞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投标总报价(增值税税率: %)提供竞价文件、合同条款的要求的服务、货物等全部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注:此补疑视同竞价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竞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琥珀五环城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合肥市****
(徽州****
联系人:张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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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