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政采函〔2025〕3号
质疑答复书
质 疑 人:广西华云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
法定代表人:高文杰
委托代理人:邱予
本中心于****收到《质疑函》,质疑人对办公电脑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质疑事项共2项: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存在“▲”符号表意不明确,允许负偏离的项数不明确的情况;分标1云桌面管理平台服务器的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要求存在处理器、内存、硬盘、插槽设计不合理的情况。
质疑请求:明确“▲”符合代表的含义,并限定允许负偏离的项数;修改云桌面管理平台服务器的硬件配置需求参数。
本中心认为:质疑事项1、2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投诉。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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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妇幼保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