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点击登录查看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的通知 |
各学院、研究机构: 按照《点击登录查看高层次科研成果奖培育项目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学校组织申报2025年度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总体要求 成果须是我校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点击登录查看为第一署名单位,****-****出版发表的高水平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原则上:论文应在权威期刊发表;著作和科普读物应在学科领域有广泛影响力的出版社出版,或有出版社的出版合同;决策咨询报告应获省部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且提供相关证明。 二、申报形式和条件 申报社科类成果奖培育的成果形式包括:著作、论文、决策咨询报告和科普读物。具体申报条件: (一)著作类 1.成果须是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社科类专著、译著、编著(含古籍整理和校注、工具书)。 2.围绕同一专题、署名一致的多本著作,或围绕同一专题,虽署名不一致,但有同一项目编号标注的多本著作,可以以系列著作形式申报;系列著作中相对独立、完整的某一著作,可以单独申报,但须征得系列著作主编(总编或编委会等)书面同意放弃统一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系列著作中有一本以上曾获得过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其他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不能整体申报。系列著作未全部出版,已出版部分作为系列著作申报的,后续出版部分不能以系列著作形式再次申报。 3.未曾获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其他省部级以上奖励的著作修订版(含增订版),修订、增补内容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可以申报,但须附原版并提供出版社等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论文类 1.成果须是国内外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含国内省级以上党政报刊的理论版、学术版)发表的社科研究成果。 2.个人或集体撰写、编辑出版的论文集或报告集不能申报,只允许作者以自己的单篇论文申报。围绕一个专题,第一作者相同,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副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以以系列论文形式申报。论文标题(副标题)各不相同,但第一作者相同,发表于同一刊物,且发表时注明是系列论文或注明属于同一项目成果、具有立项依据和结项证明的,可以以系列论文形式申报。系列论文中不能有曾获得过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及其他省部级以上奖励的论文。 (三)决策咨询报告类 1.成果须是省级以上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批准出版的连续性内部资料上刊发,或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书面肯定性批示,或被设区市(厅、局)以上党政部门采纳以及公开出版发表的对策研究成果。 2.涉密或带有秘密、机密、绝密字样的成果,须经保密机关核准并出具书面同意意见。 (四)科普读物类 1.成果须是公开出版的宣传党的创新理论,传承、解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江西地域文化,阐释解答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以及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传播普及等方面的科普读物类成果,包括著作、编选作品、翻译图书、编译图书、画册等。 2.围绕同一专题、署名一致的多本著作或者围绕同一专题、署名不一致、 有同一项目编号标注的多本著作,可以以系列著作形式申报;系列著作中相对独立、完整的某一著作,可以单独申报,但须征得系列著作主编(总编或编委会等)书面同意放弃统一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成果完成人填报《点击登录查看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类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并将相关证明材料(论文须提供原件或录用通知,外文须提供检索报告;著作和科普读物须提供原件或出版社的出版合同;决策咨询报告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各二级学院; (二)学院推荐 二级学院对成果完成人的申报材料资格审查,并进行意识形态审核,对完成人的思想政治、师德师风、意识形态等问题审核把关; (三)学校评审 科研处对申报材料审核,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资助的项目并报学校审定; (四)公示资助名单 学校对拟资助名单公示,对公示有争议的成果,经查实属弄虚作假,将取消成果申报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材料报送 二级学院请于****17:00前将审核盖章的《点击登录查看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点击登录查看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培育项目意识形态审核表》(见附件2)、《点击登录查看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及相关证明材料报科研处厚德楼460,所有材料电子版发邮箱****@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科研处 **** |
附件【附件1:点击登录查看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附件2:点击登录查看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类成果奖培育项目意识形态审核表.doc】 附件【附件3:点击登录查看高层次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