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虹口区4个升级版微型消防站辅助运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虹口区4个升级版微型消防站辅助运营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36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5年虹口区4个升级版微型消防站辅助运营
数量:4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确保本区4个社区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并投入使用,拟对本区4个社区微型消防站内消防人员进行配置,以满足微型消防站的正常运营。达到提高灭火速度和效果,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加强灾害预防和宣传教育及提升社会公信力。(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招标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型企业采购;
(3) 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授权。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时间:****至****,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市****
开标时间:**** 09:30
开标地点:上海市****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响应文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采购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以免因临近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方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代表证明书)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以及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按照上海市财政局对电子招标的要求自行完成调试)。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