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名称 | 品牌 | 型号 | 采购量 | 公司主体 | 是否送样 | 对供应商附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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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业盐 物料描述: | 34吨 | 华沃(枣庄)水泥有限公司 | 不送样 |
采购人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山东泉兴能源集团供销处监督电话:陈先生****
报价须知:
请认真阅读物料描述!!! 报价要求请仔细阅读,凡是响应报价的供应商视为已认可并遵守以下内容:
质量标准:
1、工业盐含量≥92.0%。
2、中标方在货源地装车时需要向我公司提供以下资料或服务(如无法提供以下服务,报价作废,视为无效报价):
①运输车辆装车视频;②运输车辆过磅视频;③运输车辆车门、篷布等需进行铅封。 |
3、在90天内,当我公司对产品质量有疑问时,经双方协商选定仲裁部门对封存样进行仲裁检验。
4、每批进厂产品随车提供生产企业出具的发货同行单,进厂后双方共同取样送至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供方承担。
5、中标方需将使用后的包装物重量按照甲方进货单价进行过磅回收。
报价说明:
1.本次采购数量34吨,报价为含税到厂价,合同期内单价不做调整。
2.新供应商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需向我公司缴纳1000元履约保证金,前期合作供应商需出具1000元履约保证金扣款说明。
3.自接到中标通知后需在2天内签订合同,未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签订合同视为主动放弃及违约,我公司一律按违约处置,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进行拉黑处理,不得参与任何物料报价。
4.自接到中标通知后根据通知组织供货,未在规定时限内组织上货,违约处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系统进行拉黑处理,不得参与任何物料报价。
5.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如无法满足我公司招标所需,我公司有权利发布新一轮询价,中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新一轮询价(若报价则为无效报价),且需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供货量,否则扣除1000元履约保证金。
6.按买方付款计划支付货款,付款方式为100%承兑汇票。
7.中标后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供货,实际完成数量不得高于中标数量的5%,不得低于中标数量5%。低于中标数量5%时按差异吨数扣罚违约金10元/吨,否则延迟付款六个月。
8. 如发现串标、围标现象,报价作废。
9.如中标价格超出正常市场价格, 我公司有权废标并重新发布询价。
网购管控及处罚方案
1:严格核实询价单规格型号、品牌、物料描述及账期要求报价,不得虚报、谎报。无市****
无品牌要求物资,要求供应商需标准自己报价品牌或生产厂家。若报价不实、不全(因不做某种物资而填写报价0.01或1等),作为无效报价。
2:中标后不履行义务、因质量问题退货及到货物资与使用单位要求不相符的,报价总金额5%的违约金处罚,最高违约金额1000元封顶,最低20元;
对售后服务不及时响应的出卖方,第一次给出书面警告,第二次将出卖方关停或拉黑。
3:报价单位准确备注交货时间,送货至买受人仓库,装卸货物和装卸费用由卖方承担,送货时请带齐产品相关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