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哈尔滨石化公司环保会诊评估 |
项目概况: | 按照《2024年炼化企业安全环保会诊评估工作方案》、《炼化企业环保会诊评估指南》、《炼化企业环保会诊评估报告大纲》,开展完成以下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企业制度等,在评估企业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规范要求合规性的基础上,基于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指南、工程涉及规范等文件要求,从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废气、废水、固废、噪声、排污许可、环境风险、土壤及地下水管控、放射源、清洁生产、基础管理等方面系统评估企业存在的环境隐患等不合规问题,并结合绿色企业创建、无异味工厂、炼油与石油化工行业环保绩效分级A级企业创建、“双碳目标”、新污染物管控等环保管理评估要求,提出相应的措施和建议。 |
项目单位: | 安环处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提供相关材料影印件)。 2.主营石油石化领域,有与其开展相应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人员和设备,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3.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响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企业和个人相关证明材料影印件)。 4.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5.在石化、化工领域开展过10项及以上环保管理提升咨询工作,且具有至少1项石油石化行业环保会诊评估或诊断评估业绩。(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封面、服务内容页、盖章页、联系方式)。 6.具备10名及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专职人员。(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7.专职人员至少参与1项国家或石油石化行业环保相关标准规范编制工作。(须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专职人员参与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专职人员证明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凭证)。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本采购项目者,请关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该项目采购公告。从采购公告中附件处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