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远程异地评标设备设施采购及场地改造项目
购销合同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需方(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地址: 吉林省松原市****
联系电话: ****
法人代表: 吴德辉
经办人: 王俐方
供方(乙方): 吉林省信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郡望安石16-2-1506
联系电话: ****
法人代表: 闫旭凯
经办人: 安君峰
按照省政数局、省发改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吉林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吉政数联(2024)7号)、《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重点事项的通知》和《关于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全面保障全省远程异地评标平稳运行的紧急通知》要求,县****
一、产品名称、数量、单价、总价(计量单位: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 | 型号 | 单性 | 数 | 单价(元) | 小计(元) |
---|---|---|---|---|---|---|---|
1 | 远程评标视频终端 | Epoi nt | 新点远程评标视 频终端软件 V3.0 | 个 | 9 | 7700 | 69300 |
2 | 多因子评标互动终端 | Epoi nt | MFT3.0 | 台 | 9 | 8000 | 72000 |
3 | 开评标视音频管理机 | Epoi nt | CV3.0 | 台 | 1 | 60000 | 60000 |
4 | 电子交易录像文件存储机 | Epoi nt | FS1.0-48 | 台 | 1 | 111580 | 111580 |
5 | 视音频录制管理机 | Epoi nt | AVRM1.0 | 台 | 1 | 70000 | 70000 |
6 | 评标电脑 | 联想 | 扬天 M460-01IRR | 台 | 5 | 5000 | 25000 |
7 | 桌面式摄像头 | 奥尼 | C33 | 个 | 9 | 360 | 3240 |
8 | 耳麦 | 漫步者 | K800 | 套 | 9 | 120 | 1080 |
9 | 隔间环境监控摄像头 | 大华 | DH-IPC-HDW1230 C-A | 套 | 9 | 1200 | 10800 |
10 | 室内隔音装修 | 国产 | 室内隔音装修 | 套 | 1 | 30000 | 30000 |
合计(元) | 453000 |
二、价格与支付
1、产品总价: 人民币肆拾伍万叁仟元整(¥453,000.00元),该价格包括以上物品及其运输、装卸、保险费、税金、安装、调试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费用。
2、付款步骤:
甲方在设备到货、安装调试验收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额的95%,计人民币: 大写肆拾叁万零叁佰伍拾元整(¥430,350.00元);
甲方留合同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计人民币: 大写贰万贰仟陆佰伍拾元整(¥22,650.00元),在质保期满后1年内无息返还乙方。
三、交货方式、时间和地点
1、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内,交付全部产品。发货时应先用函、电通告甲方。
2、交货地点: 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市社保家园院里扶余联社综合服务中心6楼,收货人: 马英梅,联系电话: ****。
3、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规定或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不当以及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修复或补缺。
四、品质保证
1、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合格的商品,除有最终用户的特殊要求外,其余均为标准配置;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和性能要求;
2、货物的质保期为壹年,自最终用户签署"到货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
五、到货验收
1、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3个工作日内,由甲方通知乙方共同对货物进行到货验收,到货验收内容包括: 检查外观和包装,核对数量、规格,核对产品的序列号或编号(如有),核对货物文件,检查核对无误后应签署"到货验收合格证书"。若最终用户在到货签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签署"到货验收合格证书",则自动视为产品已交付并到货验收合格。若一个月内仍不签署"到货验收合格证书"或者付清款项,则乙方有权利拆除已安装的设备或收回货物。
2、甲方在乙方不在场的情况下自行开箱检查的,视为到货验收合格。
3、甲方已将合同产品实际应用于其运营的,视为安装调试完成/验收合格。
4、产品所有权(不包括知识产权)和风险自产品交付时转移至甲方。
5、在货物的正常使用期内,如发现产品假冒、产品伪劣、货物文件伪造、软件BUG等问题,乙方不得以已通过最终用户的到货验收而免除责任。
6、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并开箱安装之后最终用户发起退货的,甲方要承担乙方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费用包括货物折旧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六、安装验收
1、乙方负责在现场安装、调试合同产品,使合同产品具备运行条件,并交付合同产品有关的文档。
2、最终用户应当在乙方交货前按照乙方的要求完成安装现场和安装调试条件的准备,如: 提供图纸和稳定的供电、完成通信、互联网和局域网的接入等。
3、最终用户应当指派一名代表与乙方进行专业、及时的联络,该名代表应拥有必需的专业技术和甲方授权,并为乙方的安装调试工作提供配合。
4、安装调试期为5个工作日,自到货验收合格且最终用户提供安装现场及符合本条件要求的安装调试条件之日起计算。
5、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提出安装验收申请。最终用户须在乙方提出安装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最终用户对本项目完成验收并加盖公章,即视为本合同约定的项目验收通过。如果在乙方提出安装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最终用户未作出确认或否决及其原因的书面答复,或者最终用户已经将合同产品实际应用于其运营的,视为安装验收合格。
七、售后服务
1、在质保期内,非人为因素引起的损坏,乙方负责免费修复;如最终用户或第三方疏忽大意或错误操作导致的或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坏不享受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服务;质保期外,乙方收取维修的材料成本费。
2、质保期内,如果设备出现故障,乙方都应当在24小时内解决完毕。
3、乙方提供甲方所订购设备的相关技术支持。
八、违约与赔偿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应从违约之日起每日向对方支付0.3%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5%为限度。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相关约定支付款项,超过付款期限3个月后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利拆除已安装的设备或收回货物。若乙方延期交货超过3周,甲方同时有权终止合同。
2、由于乙方延期交货、品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等原因,直接导致甲方有经济损失的,损失的部分由乙方赔付,赔付金额以合同总价的5%为限。
3、如因某方单方面违约导致合同暂停或终止的,由此产生的诉讼成本。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均由违约方支付。
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定义: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地震、火灾、水灾、台风、罢工、暴动、瘟疫、战争、意外事件或其他非双方所能预见并且能够控制或避免的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受影响的一方应毫无延误地通知另一方,应当采取所有合理行为消除不可抗力的条件及减少不可抗力对另一方的损失。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终止或推迟本合同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地免除受影响方在本合同中的义务。
十、保密
1、除非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否则另一方不得为除本合同目的之外的任何目的使用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1)本合同及附件内容、以及本合同的订立、履行;(2)对方提供的文档、资料、技术等;(3)对方根据法律规定或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4)对方未对外公布的其他专有信息。
2、合同一方如发现另一方的商业秘密被泄露,或因另一方的过失泄露商业秘密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对方报告。
3、合同一方如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了对方的商业秘密,披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十一、通知形式
双方正式通知的形式包括: 当面递交文档、信函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
十二、争议解决
1、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产品质量进行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则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确认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持叁份,自合同双方盖章(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盖章页)
授权代表签字: 吴德保
签字日期: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参拾
乙方: 吉林省信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安君峰
签字日期: 二0二四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