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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一、基本要求
(一)具备合法合规的相关资质,必须为独立法人单位或公司,个人报名不接受。
(二)采购3个监控部位摄像头及其他成套设备。
(三)视频监控安装要求
1.监控范围
采样监测点位视频监控设施应能监控所有采样探头、监测孔、监测及运维活动。站房内视频监控设施应能监控自动监测分析仪表、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标准物质存放区域等可能影响监测数据质量的关键部位。
2.摄像机性能
(1)图像分辨率不低于200万(1920x1080)像素,图像帧率不低于60Hz:30fps。
(2)具备动态捕捉、逆光补偿、夜视、联网传输及断网重连功能。
(3)具备协议字符叠加功能。
(4)支持H.264、H.265、Smart264、Smart265等视频压缩标准。
(5)支持远程调焦、聚焦、调整光圈等功能。
3.存储要求
(1)视频数据存储在现场的硬盘录像机中,存储时限不少于1年。
(2)硬盘录像机应支持H.264、H.265、Smart264、Smart265等视频解码格式,具有录像、浏览、检索、回放、下载、录像标记、录像锁定等功能。
(3)不少于2个百兆以太网口,不少于1路HDMI、1路VGA输出,支持1920x1080以上分辨率视频输出显示。
4.联网要求
(1)视频监控设施应与市级或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实现视频数据实时传输或远程访问。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均应具有访问权限,将逐步实现生态环境部与省级生态环境部门视频监控联通。
(2)联网标准参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联网,确保信息共享互通、安全可靠。
(四)质保要求至少三年以上。
二、接收报名信息时间、地点、联系人及方式
1.接收报名时间
**** 8:00—**** 16:30
2.报名信息接收截止时间
**** 16:30
3.接收报名信息地点及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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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采办 老主任 联系方式:****
蒋老师 联系方式:****
4. 报名方式
报名单位提供纸质版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送至 招采办
三、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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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