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遂宁市船山区第三人民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监理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更正招标文件第五章中“5.3.3.1.一般资格审查”的“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为:供应商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未经审计的提供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相关主管部门备案的公司章程等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并进行电子签章。
2、更正招标文件第五章中“5.4.2.评审细则及标准”的“团队配置”为:1、项目总监1人: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证书得3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2、房建专监1名: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证书得3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多得5分。3、安全专监1名:具有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房屋建筑工程)证书得3分,具有建筑安全管理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4、造价专监1名:具有全国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专业:土建或安装)资格得3分,具有工程监理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5分。5、监理员1名:具有省级及以上机构颁发的监理培训合格证书得5分,本项满分5分。注:以上所有人员不得兼职,不得重复计分,且所有注册证书均需在本单位注册;所有执业注册证书以网上查询的截图为准(需提供截图),否则不予计分。省外企业拟派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办理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时验证通过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注册证、本单位在职证明等。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采购质疑答复主体:采购人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
邮编:629000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遂宁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成都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经办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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