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省实验中学阳光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沈阳市第57中学维修改造工程、沈阳市第五十六中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于洪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编制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辽宁省实验中学阳光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沈阳市第57中学维修改造工程、沈阳市第五十六中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于洪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元
最高限价:100000.00元
采购需求:辽宁省实验中学阳光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沈阳市第57中学维修改造工程、沈阳市第五十六中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于洪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具体服务需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0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中介服务”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备案可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至****,0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沈阳市****)。
方式:现场领取。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证明文件需要加盖公司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沈阳市****)。
五、开启
时间:****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沈阳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高石
邮箱地址:****@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沈阳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099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石
电 话:****-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