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
商品混凝土询比采购公告
本项目 孝感市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商品混凝土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孝感市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商品混凝土;
1.2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1.3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 采购项目概况:
孝感市****
- (1) 高新区市****
- (2) 西区****
本次询比采购的商品混凝土计划用于孟宗路、桥魏路、东德路、纵3#支路、规划支2#路、规划支5#-1支路、三江横2#路、三江横3#路、三利路、六合路、董永1路、董永3路、航空路等道路、给排水、电力、照明等工程。
本项目合同最高不含税价为: ****.80元;
1.5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
成交供应商数量 | 三家 |
成交份额 | 第一名: 40% ;第二名: 30% ;第三名: 30% |
第二、第三名成交供应商的选择:采购人根据经评审通过的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名顺序与其进行约谈,要求候选成交供应商按照第一名的价格进行材料供应,若约谈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不愿意按照第一名的价格供应,则约谈候选成交供应商依次往后顺延;若所有约谈候选成交供应商均不愿意按照第一名价格供应,采购人按以下优先顺序执行:
- 采购人顺延约谈评审入围之外的有效响应报价供应商,按照总报价排名由低到高顺序约谈,要求按照第一名的价格进行材料供应。若所有约谈供应商,均不愿意按照第一名价格供应,则按(2)执行。
- 约谈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全部成交份额由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供应;若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不能承诺保证全部成交份额供应,则按(3)执行。
- 采购人重新进行采购询价。
1.6 拟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的,冻结参与采购资格,期限为半年,自收到弃标函之日起计算。如有投标保证金的,没收投标保证金。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商品混凝土 ;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 / 个标段,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 个标段的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获取其中 / 个标段成交资格。
2.3 交货期: 按合同及供货通知要求履行交货义务至项目完工;
2.4 交货地点:孝感市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指定地点;
2.5 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2.5.1 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应符合设计、业主公司相关文件及相关规范标准要求以及采购方指定文件中的技术规范和质量保证条款,且满足采购方及其指定单位的试验检验要求。符合国家最新有关质量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规定。
项目 | 技术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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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 | 用于混凝土板的水泥应采用强度高,收缩性小,耐磨性强抗冻性好,并且其物理性能化学成份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水泥,多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和道路硅酸盐水泥,水泥标号不宜低于32.5号,进场水泥应有产品合格证及化验单,出厂期超过三个月或受潮的水泥应经试验决定正常使用或降级使用,已结块或变质水泥不得使用。 | |||||||||||||||||||||||||||||||||||||||
砂 | 应采用洁净、坚硬、符合规定级配、细度模数在2.5以上的粗、中砂、砂的质量应符合下表技术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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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砾)石 | 碎(砾)石应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碎(砾)石。宜采用人工合成级配,最大粒径不应超过19mm,碎(砾)石应符合下表技术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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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 混凝土及养护用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宜使用饮用水及不含油类等杂质的清洁中性水,pH值宜为6~8。 |
2.5.2 该项目对材料特定技术要求如与下列质量标准有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材料特定技术要求为准,上述材料特定技术要求未涉及的内容按照下列质量标准要求执行(如该项目对材料无特定技术要求,则材料质量标准按照下列质量标准要求执行):
- 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3650-2020
-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
-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17
-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3610-2019
- 以及最新其他现行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 3.1.1 依法设立:供应商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 3.1.2 资质要求: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 3.1.3 财务要求: / ;
- 3.1.4 业绩要求: / ;
- 3.1.5 信誉要求:
- (1) 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2)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 (3) 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4) 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 (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6)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由信用中国链接到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7) 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行为;
- (8) 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3.1.6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 3.1.7 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采购活动;
3.2 本次采购活动 不接受 联合体。
4、询比采购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下同)(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5 年 1 月 3 日至 2025 年 1 月 5 日 18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在所申请标段缴费并下载询比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采购平台”下载询比采购文件的,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4.3 询比采购文件每个标段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 年 01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
5.2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会员登录“电子采购平台”,选择相应标段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电子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在湖北联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7、其他
本次采购评审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报价法。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孝感市高新区交通基础设施项目EPC总承包项目部
联 系 人: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17764054902
2025 年 1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