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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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
资产类别 | 房产 |
转让方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挂牌价格 | 1,597.21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其他 |
转让说明事项 | 1.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位于佳木斯富锦市****点击登录查看。其中,供热机房于评估基准日前已拆除无实物;构筑物主要包含厂区**** 2.本次转让标的资产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事项。本次转让标的资产对外出租,承租方富锦市华锦农业机械有限公司,租赁期自****至****,月租金为5万元,保证金为6万元。 3.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转让方与交易机构对转让标的使用性能、外观不作保证。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产现状,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应以登记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4.意向受让方应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 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一旦参与报名,视作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状、公告信息等无异议。 5. 自交付或视为完成交付之日起,受让方对标的资产行使所有的权力和义务,应承担起标的资产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用的支付和房屋灭失毁损的风险承担。 6.其他披露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同仁和评报字【2024】090 号 ) 。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