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州分行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KZCG-2024-1230)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克州分行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6万元(含税),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点击登录查看职工餐厅采购大米、面粉、清油;猪、牛、羊肉禽类;水产制品类;蔬菜类(各类时令蔬菜、鲜活类);调料品、干杂类;水果、干果类;蛋、奶制品、点心类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克州分行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克州分行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 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3. 在本地(阿图什市)有固定场所,经营至少一年以上;
- 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 1.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 2. 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 3. 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 4.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 5. 信用要求
- (1)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需提供《信用报告》
-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
-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查询截图;
- (4)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的网页查询截图;
- (5)供应商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供应商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 (6)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违纪等行为,通过招标方内部反洗钱系统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制裁背景调查工作,被列入制裁名单内的不得参加此项目;
- 6. 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务用工、消费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 7. 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 9. 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 10. 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 1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 12. 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 13. 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10时00分到****19时30分
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1时00分
递交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喀什市川渝大厦(城东大道)11层1116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1时00分
开标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喀什市川渝大厦(城东大道)11层1116室)
七、其他
- 1. 标包划分: 共分为1个标包;
- 2. 响应缺漏项处理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 3. 成交供应商数量: 1家;
- 4. 服务期: ****-****;
- 5.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6. 最高投标限价: 本次采购12个月,预计费用46万元(含税);
- 7. 续签管理: 本项目无续签管理;
- 8. 磋商文件发售: 各供应商将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在本地(阿图什市)有固定场所,经营至少一年以上证明材料;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书;"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截图";供应商依法缴纳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供应商或个人(体))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加盖公章形成PDF文档并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q.com进行审核。
- 售价: 300元人民币(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 注: "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12366.chinatax.gov.cn/bsfw/onlinetaxation/main)"的申报结果查询截图。②完税证明中"税种"非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请各供应商注意!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银行门户网站(www.boc.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发布;
- 10. 项目说明会: 无;
- 11. 踏勘: 无;
- 12. 响应文件递交: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 13. 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信函地址:新疆阿图什市松他克南5院;
- 14. 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新疆阿图什市松他克南5院
联系人: 蒋新燕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乌鲁木齐市****
联系人: 马龙、梁丽、黄俊睿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