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位于青年路800号环卫食堂三年租赁期公开招租
【信息时间: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位于青年路800号环卫食堂三年租赁期公开招租 | |||||||
标的名称: | 青年路800号环卫食堂,挂牌价58,701.00元 |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
资产状况: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 信息披露期满日: **** | |||||||
延期处理方式: | 经披露交易信息后,征集到具有竞买资格的报名人,依法组织交易,成交后停止信息披露,发布成交信息,交易不成功的,出让方视情况申请是否再进行信息披露 | |||||||
项目简介: | 青年路800号环卫食堂,面积:406㎡,挂牌价:58701元/年。 | |||||||
重要信息披露: | 一、交易方式:网络竞价 二、交易时间和地点 1、交易开始时间:****9:30时 2、交易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 (htp://www.jxsggzy.cn/web/) 三、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至****17时止。 地点: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http:****。 开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开户账号: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 注意事项: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人(或本单位)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四、报名及竞价流程: 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竞买人应熟悉本次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展示报名期间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否则,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五、注意事项: 1、参与网络竞价:竞价人应提前自行登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该项目的网上交易大厅参与报价。 2、报价:竞价开始后,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出价为竞价阶段最高出价。有优先权的竞买人在竞价交易中可以行使优先权(即表示以该当前最高报价买受),交易结束前如无更高应价,则优先权人竞得标的;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权人在交易结束前未作表示的(即加价或再次行使优先权),则标的由该最高报价人竞得。本条以上情况的成交均不得违反底价原则,即只有不低于保留价的报价才能成交,低于保留价的报价不能成交。 3、成交公告:竞价结束后主场交易中心在网上发布《成交公告》。 4、成交费用:代理佣金按拍租3年总成交价的5%收取,由承租方承担。 5、报名要求:(1)报名者须提供受让方资格条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到本公司办理竞租登记手续。(2)意向竞买人在报名前应向拍卖公司详细阅读了解本标的的《竞价须知》、《租赁合同》等参考文件,同时仔细调查标的瑕疵并前往实地看样,具体以交付时现状和相关部门登记为准。竞买人决定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规则及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规则约定及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拍卖公司不承担拍卖标的的瑕疵保证或标的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如有出入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价格。 六、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1、报名竞价,即视为已知悉项目标的的详细情况,并接受主要交易条件的所有条款。 2、合同签订:拍租中标人须提供受让方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备查,在中标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缴交三年租金和交纳交易费用后签订租赁合同,不满足相关条件或逾期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拍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3、竞价成交者取得标的的购买资格后,承诺无论在购买合同签订前还是签订后,均不得将标的物以转让、转借和抵押等级任何形式给第三方。否则出让方人有权单方面收回标的物。 注:网络竞价竞买人需要先办理CA锁后才能进行报名参与竞价 CA办理地址:新余市**** 联系电话:**** | |||||||
| 1、竞买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餐饮服务等餐饮相关方面)。 2、竞买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竞买人不得有违法违纪及法院执行记录等不良信用记录。 4、竞买人具有三年以上餐饮经营管理经验。 5、原承租人参与竞买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 |||||||
|
|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租赁期内,承租户必须按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发生任何安全事故与出租方无关,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人应遵守环境、卫生、消防、治安、文明创建等方面的管理规定,签订相关责任书。 3、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改动或者破坏房屋结构,如有损坏或者擅自改动,承租人应立即负责恢复原状,如给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失,承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租赁期间发生的水电气、物业费、设施维修基金、环保环卫费等其他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5、承租人不得在公共设施或公用部位添加任何设施,不得在公用部位堆放物品,不得妨碍他人对公共设施和公用部位的平等使用权。 6、租赁期内,因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或改造办公室等原因致租赁合同无法履行时,租赁合同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7、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出租人所有,且不得向出租入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8、合同到期解除合同,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均归出租人所有,且不得向出租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 |||||||
联系方式: | 新余市锐达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郑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