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西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道路劳务分包项目-评标公示澄清说明
(招标编号:****)
一、内容:
原公示中“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日历天”书写有误,现更正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日历天”,其他不变。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许昌市建安区财政局。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许昌市建安区兴业大厦 6楼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许昌市****
联 系 人: 刘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