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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竞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竞价。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1,312,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控制单价(元)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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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各岗位人员基本要求 | 大队长(管理岗位)岗位数1个,人员数量配置1人,正常班;校门岗位,岗位数4个,人员数量配置12人,24小时值班+轮休轮值;监控岗及校园巡逻岗位,岗位数1个,人员数量配置3人,24小时值班+轮休轮值;男生宿舍管理员岗位,岗位数4个,人员数量配置7人,24小时值班+轮休轮值;女生宿舍管理员岗位,岗位数4个,人员数量配置8人(女性),24小时值班+轮休轮值。总岗位数14个,人员数量配置31人。 | - | 1 | 年 |
二、其他要求
1、聘用的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聘用的人员须具备本行业上岗资格。
3、须在合同签订后将聘用人员的资料交校方备案:①身份证;②上岗证;③健康证明;④相片;⑤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校园综合管理服务项目服务要求
(1)中标供应商要有专门的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的管理,校区要求每月不少于2次到项目现场进行工作指导。
(2)中标供应商要有专职监督人员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服务监督管理,校区要求每星期不少于2次的检查监督。
(3)中标供应商要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工作培训,要求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国防、军事、纪律、法制、安全、反恐教育工作,协助校方做好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日常行为规范、文明礼貌的教育引导工作,负责国旗队、护校队的培训及协助开展工作,同时,负责组织对学生进行一年两次的消防演练。
(4)中标供应商对本项目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要求如下:
- 建立健全“考勤制度”。
- 建立健全“奖惩制度”。
- 建立健全“会议制度”。
- 建立健全“形象礼仪制度”。
- 建立健全其他管理制度,如员工手册、薪酬管理制度、汇报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5)中标供应商要提前一个星期做好值班安排,并把值班安排表交到政教处审批、备存。
(6)中标供应商要求以月度做好考勤登记统计,并把考勤登记统计表交到政教处备存。
(7)由于采购人提升工程建设的需要,要转移1个年级到其他学校去,中标供应商要积极配合学校的工作需求,在原来校园保安和宿舍管理人员中抽取足够的人员到新的学校参与对应的岗位工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其他规定
1. 本项目工作人员的服装及工作器具费用全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2. 鉴于本项目每天需要24小时运作,为确保采购人的工作正常运作,必须确保有足够的人员投入,每天在学校的员工人数不能低于岗位配置数,宿舍管理岗位在关键的时间段:中午11:30—14:30,晚上:21:50-23:50必须全员含宿管队长(15人)到位到岗,人员配置要符合相关项目规定,服务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需经学校政教处审核通过方可上岗。
3. 中标供应商应按与员工约定的时间如期发放员工工资与福利,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如因管理不善出现违法违规事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中标供应商负责按额赔偿。
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提供具体、清晰、合理的薪酬分配方案。
商务需求
编号 | 需求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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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保安和宿管服务质量考核办法 |
1、采购人通过保安服务考评制度对服务工作进行管理,采购人依据采购需求对中标供应商服务工作进行月考评。 | |
2、每月27-31日,采购人对中标供应商进行当月的考核评估,遇到节假日顺延。如果中标供应商物业服务管理过程中没有违约行为且按合同约定保证了服务质量和水准、月考核评分达85分以上,则采购人全额支付当月物业管理费;如月考核评分低于85分,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供应商整改,如中标供应商经整改仍不符合要求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以90分为基数,每低1分,采购人从中标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减300元。 | |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中标供应商无条件退出: | |
①、中标供应商合同期内考评分数连续两个月或累计四个月不合格的(75分以下)。 | |
②、中标供应商因管理或服务不当,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管理目标,造成校方不能进行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等活动。 | |
③、因管理不当,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校方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致校方人员二级残伤1人以上事件的。 | |
④、因管理或服务不当,引发的学生大规模群体事件。 | |
⑤、擅自转包、分包,或以其他任何形式与第三方进行合作。 | |
4、考核办法详见《点击登录查看保安队工作绩效考核评分标准》。 |
(五)竞价公告时间:**** 14:53:31 ~ **** 23:59:59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 09:00~16:00
(七)本项目采用的是按工种及人员报价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时间:12 个月
合同份数:4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符合需求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
(二)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五)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六)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竞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 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 供应商的报价应不高于最高限价。
- 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以多次报价,最后1次报价为最终报价。
(二)实质性响应审核
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当组成评审小组,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推荐3家以上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认定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说明不能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理由。
(三)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 成交规则: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推荐的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有3家以上,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默认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当多家供应商报价一致且均为最低报价时,系统按照报价时间由早到晚的顺序,默认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 终止规则:在定点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或者实质响应采购需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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