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建筑光伏一体化主城区一期市政府工程EPCO项目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宿州市****
1、本项目屋面建设光伏系统,交流侧建设容量为1.148MW,直流侧建设容量为1.404MWp。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①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包含设计费):最高投标费率为100%,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标处理;②运营费用:20万元/年 。
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给潜在投标人带来工作上的不便,敬请谅解!
安徽中正丰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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