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葫芦岛项目基坑开挖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 |
2.2 项目名称: | 葫芦岛项目基坑开挖 |
2.3 项目概况: |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葫芦岛项目基坑支护、基坑排水、土方开挖外运、竣工图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临水、临电、临时道路、临建等 |
2.4 招标范围: | 场地准备、基坑土方开挖外运、基坑支护、基坑排水、竣工图编制以及施工期间的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临水、临电、临时道路、临建等,详见开挖图。 |
2.5 建设地点: | 辽宁省葫芦岛市**** |
2.6 计划工期: | 计划开工日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 计划竣工日期: ****。 工期总日历天数: 6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
2.7 质量要求或标准: | 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者设计文件引用的其他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2)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
- (3)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核设施建设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以合同复印件为准,合同需显示项目名称、签订日期、标的物名称、签字盖章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
- (4)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 (5) 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具备有效的注册二级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及以上。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 (2)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3) 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根据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 (6) 其他: 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相同IP地址(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IP地址相同)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废标处理,并同步暂停涉事供应商用章三个月内参与平台所有采购项目的权限,向其发出系统告知函。(可列举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处罚、违约行为,但需对处罚、违约的时间、范围、严重程度等具体情况进行明确)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发售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在线注册和报名。
4.3 发售时间: ****17:00-****17:00(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签署盖章的投标保密承诺函扫描件(格式见首页服务中心下载)。经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 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使用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或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缴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问题专属客服: ****。
标书款发票开具: 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平台附件《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5. 投标文件的提交
方式一(现场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9:00
方式二(邮寄递交):
5.1 提交投标文件方式: 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时须向快递公司明确由招标主管当面接收,本公司不接受存放快递柜、闪送等其他非正常邮寄方式。
5.2 邮寄投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
招标主管: 张建赜
联系电话: ****
5.3 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期: ****9:00(以招标主管收到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5.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5 其他事项说明:
- (1) 各投标人在邮寄投标文件后,应及时和本项目招标主管联系,以确认其是否在指定时间内收到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本公司予以拒收。
- (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递交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招标主管,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认此条款,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7.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 7.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8.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
9. 保密及廉洁
投标单位须遵照相关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
联系人: 张建赜
电 话: ****
电子邮件: ****@puyuan.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 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已参与项目]-[在线异议]提交异议(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电话: /
电子邮箱: /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招标人: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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