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于都工业园区罗坳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工程己由于都县人民政府批准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授权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为实施机构,授权于都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代表县政府参股项目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江西于都工业园区罗坳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工程。
2.2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于罗坳工业小区内。
2.3项目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22862.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9322.22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1728.20万元;预备费1052.52万元,建设期利息759.50万元(注:工程费用以于都县财审部门复审结果为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4建设内容:
2.4.1建设污水处理厂:新建1.5万m3/d污水处理厂一座,总占地面积约60亩。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沉沙池、调节池及事故池、生化池、多效澄清池、臭氧反应池、碳过滤系统、生物滤池、除臭系统、消毒池及明渠流量计槽、储泥池、加药间、污泥脱水机房、配电间及机修间、综合楼、门卫、车棚、在线监测房、电力工程、仪表与自控、电信工程、化验设备、机修设备、运输设备等。
2.4.2在园区3km2的工程范围内新建约3km污水管网:
纬五路长约1010m,污水管布置在道路北侧的人行道下,管中心距离道路边线1m,管径DN400-DN600;
经五路长约2010m,污水管布置在道路西侧的人行道下,管中心距离道路边线1m,管径DN400- DN600;
2.4.3在园区3km2的工程范围内新建约5km中水管网:
纬三路长约1820m,污水管布置在道路北侧的人行道下,管中心距离道路边线1.5m,管径DN300,与纬三路污水管道相接;
纬五路长约1910m,污水管布置在道路北侧的人行道下,管中心距离道路边线1.5m,管径DN300;
上罗大道段长约1240m,污水管布置在道路南北侧的人行道下,管中心距离道路边线1m,管径DN400,并接入经七路的污水管道;
经五路长约2010m,污水管布置在道路西侧的人行道下,管中心距离道路边线1m,管径DN300;
经七路长约700m,污水管布置在道路西侧的人行道下,管中心距离道路边线1m,管径DN300;最终管道在上罗大道接污水处理厂中供给管。
2.5项目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项目招标内容及范围:
2.6.1本项目招标内容:江西于都工业园区罗坳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工程社会资本方招标。
2.6.2招标范围:江西于都工业园区罗坳工业小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合作期满后,社会资本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移交范围、移交标准和移交程序等将项目设施向政府方进行无偿移交。
2.7项目合作期:合作期27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5年。
2.8资金来源: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由政府授权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共同在于都县新设项目公司。其中,政府方占股5%,中选社会资本占股95%,,双方均以货币形式出资。社会资本方应按照项目实施机构批准的建设资金需求计划和金融机构要求的时间节点及时足额到位项目资本金。本项目资本金比例约定为30.07%,其余约占项目投资总额69.93%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融资资金须按照项目实施机构确定的建设资金需求计划时点及时足额到位。
2.9回报机制:政府付费(由政府通过自来水公司向使用者收取污水处理费后纳入政府性基金,再向污水厂经营者支付污水处理费)。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3.1.1资格预审申请人须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告表原件或资格预审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一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出现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承诺函)。
3.1.2申请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2)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方)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原件)。
3.1.3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拟派建造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是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注册证书原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或电子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主要岗位管理人员:施工管理机构八大员需具备有效的证书,专职安全员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提供有效岗位证书原件或电子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1.4省外施工单位进赣要求:
外埠来赣投标施工单位应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上企业及相关人员备案查询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其他要求:
(1)业绩要求:申请人自****以来,至少有1项投资额不低于2亿元的水处理类PPP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日期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内必须体现项目投资金额。本次资格预审仅认可申请人提供的申请人自身的业绩,不认可其子公司、母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业绩。
(2)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方必须是负责运营的一方,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的成员最多3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不得再以单独名义或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各方除遵守《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中关于联合体投标要求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①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其他成员单位各自的权利、义务及应当承担的责任和具体的工作分工、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②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③联合体各方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全资子公司名义单独申请资格预审,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以上3.1.1条要求,联合体中的施工方应满足3.1.2、3.1.3、3.1.4条的要求,业绩要求联合体中的任一方满足均视为有效。
4. 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的评审方法:合格制。本项目不接受未参加资格预审和资格预审未通过的企业参与下一轮投标活动。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5.1请申请人在****17:00前(北京时间),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申请人对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qq.com内进行登记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发送邮件后须电话告知招标代理联系人)。
5.2若申请人未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名材料,则视为报名无效。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14 时 30 分,采购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6.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为: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室。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http:****。 8. 联系方式8.1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于都县于都工业园区工业大道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8.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办公地址:南昌市****
联系人:冯钱芳 联系电话: ****
2021年6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