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宜春市****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其宜春市奉新县2019-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社会资本方报名参加资格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奉新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三、项目编号:****
四、PPP项目名称:宜春市奉新县2019-2020年棚户区改造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
1.1项目背景
(1)国家高度重视棚户区改造项目
棚户区改造,是中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对棚户区项目周边道路、广场、教育、商业等基础设施的加强和完善,提升居住环境中的人气指数,在改造棚户区的同时带动了城市****
中国从2009年开始,对中国国内煤炭采空区、林场、农垦及华侨农场中棚户区进行大规模改造。****,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中国资源型城市与独立工矿区可持续发展及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加快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推动独立工矿区转型,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
****,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棚改是重大民生工程,也是发展工程。”“这项工作对改善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补上发展短板、扩大有效需求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可以说‘一举多得’。棚改要更好体现住房居住属性,要切实把这件好事办好。”国家高度重视,把改造棚户区作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中央提出改造完成棚户区,此举不仅能改善低收入弱势群体的居住条件,而且还解决了许多重大问题,实质上是一举多得的重大民生工程、德政工程,达到综合治理的效果。
(2)江西省进一步加大了棚户区改造力度
2013年,江西省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并明确指出:
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完善配套、同步建设”的基本原则,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让更多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早日得到改善。
加大财政支持。省财政厅要继续安排国有林区棚户区和国有垦区危房改造省级配套资金。市****
加大信贷支持。以省城镇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为融资主体,按照“统一融资、委责代建,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整合资源、统一还款”的原则,建立棚户区****
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根据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棚户区改造。积极落实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各项支持政策,消除民间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的政策障碍,加强指导监督。
结合城市****
(3)宜春市有序推进棚户区改造任务
近年来,宜春把城市棚户区改造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拆迁,拆迁工作重在稳定,为了确保棚改项目平稳推进,宜春始终做到调查摸底先行,认真评估风险,坚持做到阳光动迁。
在每个棚改项目正式启动前,该市****
棚户区改造的推进,关键在群众的支持。宜春市坚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推进棚户区改造的重中之重来抓,每个棚改项目坚持做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前,项目实施在后。通过风险评估,倾听群众心声,取得群众对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认可和支持,从而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与此同时,对实施棚改的项目,该市还坚持做到从项目实施范围、补偿标准、安置措施和改造后的效果都进行公示,确保阳光运行,获得群众对棚改项目的支持。
棚改的根本目的在于惠民生。在和谐征迁中,宜春始终坚持“依法公正、 以人为本、有情操作”的原则,制定惠民、利民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不与民争利。在充分调查摸底核实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多元化,全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其中,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行货币补偿与实物安置相结合,由被征收人自愿选择;对选择异地安置的,在选择就地就近安置的基础上给予一定奖励;对选择货币补偿的,在补偿费用的基础上给予一定奖励;对经济困难、无力购买安置住房的城市棚户区居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提供保障性住房。
自2010年启动棚改工作以来,宜春中心城区累计完成各类棚改房4.26万套,13万余棚户区居民改善了生活环境。
2017年岁末宜春对外发布的消息,从2018至2020年,宜春市将继续加大棚改推进力度,计划三年全市改造14.1万套,其中,宜春市中心城区改造7万套。2018年宜春市中心城区棚改任务11381套,面积118万平方米,共17个项目,计划投资约68亿元,目前已完成征收补偿工作。
2018年中心城区棚改任务3.5万套,共18个项目,计划投资约210亿元,目前老城核心区、杨家山片区、市本级零星危旧房、袁州新城震山片区、奉新县火山下、奉新县大塘片区、明月山洪江片区等8个项目已启动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2019年宜春市城市棚户区改造计划4.8万套,上报计划数全省第一。
(4)奉新县棚改新模式
近年来,奉新县委、县政府抢抓国家棚改三年行动的机遇,科学制定城市改造提升规划,明确城市定位、功能分区,尤其是对中心城区,铁心硬手控违拆违,同时按照只拆不建、缺什么补什么、不与民争利的原则,力争100%货币补偿,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真正让老百姓感觉到居住更舒适、生活更便利,提升老百姓幸福指数。
2017-2018年中心城区****
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由县政府实施房屋征收,县房屋征收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具体由各相关部门做好思想动员和房屋征收工作。项目的实施使2276户1.2万名城市****
1.2项目类型
本项目类型:新建项目。
1.3项目投资规模与建设内容
1.3.1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估算156208.04万元,主要分为以下部分:本项目拟建安置小区总投资约123508.5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0374.96万元,其他费用37252.26万元(含土地取得费32971.65万元),预备费5881.36万元;拆迁补偿费23879.46万元;建设期利息8820.00万元。
1.3.2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宜春市****
新建安置小区****
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棚户区拆迁
本项目改造涉及集体土地面积共462.53亩,主要包括黄泥巷组、洗沙组、张家组、许家组、严家地组、港下组的棚户区****
①黄泥巷组:黄泥巷组地块东至:应星北大道;南至:东湖大道;西至:九天阁路;北至:冯川中路;涉及面积85.33亩;改造总建筑面积56543.8㎡;506户。
图1-2:黄泥巷组棚改红线图
②洗沙组:洗沙组地块位东至:洗沙新村;南至九天丽景;西至:九天阁路;北至:洗沙路。涉及面积65.2亩;改造总建筑面积48360.4㎡;428户。
图1-3:洗沙组棚改红线图
③张家组:张家组地块东至:天工大道;南至:冯川东路;西至:九天阁路;北至:狮山大道。涉及面积103.6亩,改造总建筑面积52680.5㎡;482户。
图1-4:张家组棚改红线图
④许家组:许家组地块东至:农田;南至:通化大道;西至:农田;北至:农田。涉及面积83.7亩,改造总建筑面积50186.2㎡;458户。
图1-5:许家组棚改红线图
⑤严家地组:严家地组地块东至:龙山大道;南至;校前大道;西至:大修厂;北至:书院路。涉及面积78.3亩,改造总建筑面积38366.8㎡;321户。
图1-6:严家地组棚改红线图
各片区拆迁情况统计如表1-1所示。
表1-1:各片区拆迁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地块名称 | 腾出土地(亩) | 地块四至范围 | 改造建筑面积(㎡) | 户数(户) | 实物补偿 | 土地性质 | 改造类型 | |
户数(户) | 面积(㎡) | ||||||||
1 | 黄泥巷组 | 85.33 | 东至:应星北大道;南至:东湖大道;西至:九天阁路;北至:冯川中路。 | 56543.8 | 506 | 506 | 56543.8 | 集体 | 城中村 |
2 | 洗沙组 | 65.2 | 东至:洗沙新村;南至九天丽景;西至:九天阁路;北至:洗沙路 | 48360.4 | 428 | 428 | 48360.4 | 集体 | 城中村 |
3 | 张家组 | 103.6 | 东至:天工大道;南至:冯川东路;西至:九天阁路;北至:狮山大道 | 52680.5 | 482 | 482 | 52680.5 | 集体 | 城中村 |
4 | 许家组 | 83.7 | 东至:农田;南至:通化大道;西至:农田;北至:农田 | 50186.2 | 458 | 458 | 50186.2 | 集体 | 城中村 |
5 | 严家地组 | 78.3 | 东至:龙山大道;南至;校前大道;西至:大修厂;北至:书院路 | 38366.8 | 321 | 321 | 38366.8 | 集体 | 城中村 |
6 | 港下组 | 46.4 | 东至:规划路;南至:学前路;西至:奉新南大道;北至:新吴大道 | 22562.5 | 211 | 211 | 22562.5 | 集体 | 城中村 |
合计 | 462.53 | 2406 | 2406 | 268700.2 |
(2)安置房建设
新建安置小区****
投资估算汇总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建安工程费(万元) | 其他费(万元) | 预备费(万元) | 建设期利息(万元) | 合计(万元) | ||
1 | 安置小区建设 | 80374.96 | 37252.26 | 5881.36 | 123508.58 | |||
2 | 拆迁补偿费 | 23879.46 | 23879.46 | |||||
3 | 建设期利息 | 贷款总计12亿元,建设期三年每年贷款额4亿 | 8820.00 | 8820.00 | ||||
合计 | 156208.04 |
注:各子项目用地的具体位置、范围以政府审批的用地红线图为准,最终建设规模以经施工图审查合
格的设计图纸以及设计变更确定的范围为准。
2、PPP合作模式
2.1资金来源:项目采用PPP模式运作,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法人负责筹集。按照《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相关规定,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20%,由社会资本方筹集。资本金与总投资的差额由社会资本方通过政府引导基金、银行贷款、保险资金融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企业自筹等方式筹集。
2.2合作期限:27年。其中,建设期不超过3年;运营期24年。
2.3 合作内容及回报机制如下:
(1)合作内容:包括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含设计或设计优化)、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
(2)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六、社会资本方资格条件
(一)资格要求
1. 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新版三证合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2018、2019)年度任意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申请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申请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提供2019年至申请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其他要求:
1)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
法违规行为。****至今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体系中无不良记录(提供财务状况声明函)。
2)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
(二)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社会资本申请人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的下一环节。
(三)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领取本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应当在****至****(每天上午0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点击登录查看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申请人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
1)申请人对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申请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前来的,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备查。
七、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6月29 日下午14: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八、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奉新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专栏)网上发布。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宜春市奉新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