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桥涵项目一标段 EPC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hczb-2024-833)
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桥涵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桥涵项目一标段 EPC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桥涵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基础设施项目(二期)-桥涵项目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劳务分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3.2 投标人提供的有效的施工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开标日期为准);
- 3.3 投标人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劳务分包企业;
- 3.4 投标人业绩提供近三年内(****-至今)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劳务分包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5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至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 3.6 投标人可开具税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税率证明书(加盖公章);
- 3.7 其他说明: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8 投标人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形;
- 3.9 本项目禁止转包或违法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10时00分到****19时00分
获取方式: 线下领取。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税率证明文件(加盖财务章)、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的劳务分包业绩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至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300元/份,逾期不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11时00分
递交方式: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11时00分
开标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七、其他
本项目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
联系人: 迟工
电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浙商大厦15楼1505室
联系人: 宋丽娜、周惠、宋苏金
电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宋丽娜(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