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工业集中区轻工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点击登录查看以西)项目招标文件
上传时间:****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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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各项证件齐全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设备、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 证; (2)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工程投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表》中技术负责人证号必须为职称证号; (3)安全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 (4)施工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书; (5)机械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机械员岗位证书; (6)质量(检)员1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检)员岗位证书; 注:以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均为注册在申请单位的在职人员,且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预审申请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 http:****)。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