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比选。比选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比选代理单位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535629.60元(大写:伍拾叁万伍仟陆佰贰拾玖元陆角整)
服务期限:****-****。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改革后的“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3.7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查询日期须为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后日期);
3.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 获取比选文件所需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2.申请人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若为被授权人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 获取比选文件时间为:2025年01月 08日至2025年01月13 日每日 9:00-12:00,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时间:2025年 01月 15 日 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省招标投标协会)海南省海口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发布媒介为: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1.比选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2.比选代理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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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海口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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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