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点击登录查看(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沙洋汉江特大桥防洪补救措施工程施工监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沙洋汉江特大桥防洪补救措施工程施工监理
标段名称: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沙洋汉江特大桥防洪补救措施工程施工监理WJYFHJL-1标段
1.2采购编号:****
1.3建设地点:湖北省荆门市
1.4项目规模及采购内容:
1.4.1项目规模:
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项目路线起于荆门市****
1.4.2采购内容:
本项目监理招标范围为:武汉至重庆高速公路天门荆门界至二广高速段沙洋汉江特大桥防洪补救措施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包括钟祥侧及沙洋侧近堤桥墩基础防渗处理、堤防加固及堤顶道路恢复、岸坡防护、桥墩基坑支护钢板桩拔桩后封孔处理、施工栈桥及临时码头钢管桩拔桩后封孔处理等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服务。
沙洋汉江特大桥所在河段两岸均有堤防,左岸(钟祥侧)堤防为汉江遥堤,汉江遥堤为1级堤防;右岸(沙洋侧)为小江湖堤,小江湖堤为2级堤防。
1.5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8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1.6 计划服务期:1095日历天,其中施工期(含施工准备期)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730日历天。本项目防洪补救措施工程点多面广,施工不连续,跨越时间较长,监理服务期以实际完成本项目防洪补救措施工程的工期为准;预计监理服务开始时间为2025年1月,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本次询比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WJYFHJL-1标段。
1.7质量要求:满足《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SL631-2012~SL637-2012)、《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相关规定。
1.8安全目标:避免或减少一般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1.9其他: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防洪补救措施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以下简称“总监办”),由成交供应商组建。现对总监办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2.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至2025年 1月13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文件下载时须支付平台服务费300元/标段,一经支付不予退还。
4.响应文件的递交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采购公告在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7.其他 /采 购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北省荆门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
联 系 人:彭女士、张先生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qq.com
监管部门:湖北交投集团纪委纪检十一组
地 址:湖北省天门市****
联系人:湖北交投集团纪委纪检十一组
联系方式:****
异议渠道:供应商登录“平台”在“异议管理”菜单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公告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要求 |
同时具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
注:
1、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其他证书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
2、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供应商,应提供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营业执照、相关证书的变更记录彩色扫描件。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要求 |
近8年独立完成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的Ⅱ等(堤防2级)及以上等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任务。 |
注:
1、供应商以任何联合体形式承担的业绩均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在中国境外完成的业绩视为不满足上述业绩最低要求;
2、“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1)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2)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应由该业绩项目的发包人出具证明材料,否则该项业绩评审时不予认可。
3、业绩认定时间以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竣工验收备案证书(备案表或竣工验收备案证)时间为准;
4、近8年是指****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同一合同包含多项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按一个业绩予以认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要求 |
1、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2、供应商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 (5)近三年度被列入湖北交投集团公司“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 |
注:
1.本表中“近三年”是指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2.供应商按响应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信誉声明。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总监理工程师 | 1 | 同时具备: 1、高级技术职称; 2、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执业证书; 3、近8年内担任过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0万元的Ⅱ等(堤防2级)及以上等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副驻地监理工程师)。 |
注:1.供应商应附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如有)或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所有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均应清晰可辨,否则,将被认为证书无效。
2.个人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关键指标或没有体现人员岗位信息,应由该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的甲方出具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3.近8年,指****至响应截止日期,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