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视力类) | ||
品目 | 康复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海州区 | 公告时间 | **** 11:2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苏采云”系统上传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 10: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市区二楼开标四厅 | ||
预算金额 | ¥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石惠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连云港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石惠 |
项目概况 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视力类)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10: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视力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采购包1:60.000000万元;采购包2: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划分为两个采购包: 开标、评审顺序以采购包1、采购包2顺序进行。 本次采购各供应商可同时参与本项目2个采购包,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采购包。若供应商在其中1个采购包中综合得分排名已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则在后续采购包中可继续参与评审,但不推荐为成交供应商。因质疑或投诉及其他原因造成成交供应商被取消资格的,则该采购包取消其成交资格,本次其余采购包成交供应商资格保持不变。 1、采购包1编号:****-1 2、采购包1名称:海州****
采购需求:
为落实全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提升基本康复服务质量,现对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视力类)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约定时间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注: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具有从事医疗康复的视力康复服务机构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
3.供应商具有从事教育康复的视力康复服务机构应取得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采购包2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具有从事医疗康复的视力康复服务机构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
3.供应商具有从事教育康复的视力康复服务机构应取得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上传
时间:****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本项目执行连政发【2019】67号文“市****
依据苏残发【2020】23号“省残联等六部门单位关于印发《江苏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连财购(2023)3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文件,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发布平台。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惠
电话:****
附件:海财〔2023〕79号 转发关于政府采购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pdf
苏残发[2020 ] 23号.pdf
****采购文件.doc
连政发〔2019〕67号--市****
项目情况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