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孤独症类) | ||
品目 | 康复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海州区 | 公告时间 | **** 11:2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江苏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 09:00 | ||
开标地点 | 市区二楼开标六厅 | ||
预算金额 | ¥9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家成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连云港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连云港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家成 |
项目概况 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孤独症类)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孤独症类)
预算金额:900.000000万元(采购包1:180.000000万元;采购包2:180.000000万元;采购包3:180.000000万元;采购包4:180.000000万元;采购包5:1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孤独症类)一标段,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采购包2: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孤独症类)二标段,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采购包3: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孤独症类)三标段,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采购包4: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孤独症类)四标段,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采购包5:海州区2025年0-14岁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孤独症类)五标段,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约定日期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1)供应商具有办学许可证或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从事医疗康复应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场所须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住建部第 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 1000 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 1000 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
注:提供的资料不合格或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如属于投标供应商自有产权,证明资料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如属于租用场所,须出具供应商该场所的租赁合同、2024年房租租赁的相关缴费证明及取得的该场所上述合格证明材料(含消防合格证明资料)。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上传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划分为五个采购包:
开标、评审顺序以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顺序进行。
本次采购各供应商可同时参与本项目五个采购包的投标,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采购包。若供应商在其中1个采购包中综合得分排名已确定为成交供应商,则在后续采购包中可继续参与评标,但不推荐为成交供应商。因投诉或其他原因成交供应商被否决的,则该采购包取消其中标资格,本次其余采购包中标候选人保持不变。
附件:连政发〔2019〕67号--市****
海财〔2023〕79号 转发关于政府采购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pdf
****采购文件.doc
残联情况说明.pdf
苏残发[2020 ] 23号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