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炉霍县寺庙警务室和派出所家具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1. 中标人投标的成品电取暖桌不具备国家强制3C认证,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法律法规,取消成交资格。2. 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成品餐桌(12人)产品明确属于12人配套使用,但技术参数中实质性要求配备的是8张实木椅子,无法满足12人使用,参数要求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合同包1中标状态: 中标,更正为:未中标。废标原因为:1. 中标人投标的成品电取暖桌不具备国家强制3C认证,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法律法规,取消成交资格。2. 本项目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成品餐桌(12人)产品明确属于12人配套使用,但技术参数中实质性要求配备的是8张实木椅子,无法满足12人使用,参数要求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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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炉霍县****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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