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安徽省宁国市河沥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EPCO(****)作如下补遗,投标人按照补遗内容执行:
一、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8计价原则中“设计费控制费率为工程总承包费用结算价的1.2% 。”
现更改为“设计费控制费率为工程总承包费用结算价的1.2% ,设计深化费用不单独列支,含在工程总承包结算费用内。”
二、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其他内容均不变。
三、此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补充说明,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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