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葛店开发区
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
物资(商品混凝土)采购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 葛店开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鄂州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服务中心,采购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本项目所需的 混凝土 采购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2.1 项目概况:葛店开发区生态条件优渥、水系资源丰富,区域内湖泊、港渠星罗棋布,主要有“一江三港六湖”。“一江”为长江,葛店开发区北部紧邻长江,江水自西向东 流过,途径葛店开发区的长度约7.5km; “三港”为沐鹅港、汀桥港和车墩港,其 中沐鹅港和车墩港在区域内,汀桥港经由华容区流入葛店开发区; “六湖”为沐鹅 湖、秀海湖、西叉湖、武城湖、紫菱湖和五四湖,五四湖为跨区湖泊;且“三港六湖”均属于梁子湖流域中的上鸭儿湖水系。本工程秉承“水陆共治,内外兼修”的原则,通过排水防涝、水环境治理、水
生态修复和智慧水务等系统工程措施,可达到“排水安全,管网完善、水质提升、
生态健康、智慧管理”等总体目标,为打造“可持续发展的葛店绿色科技生态新城”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支撑。
2.2 谈判内容:详见谈判公告附表1。
2.3 谈判方式: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
3.谈判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谈判报价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谈判公告附表1。
3.2 本次谈判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3.3谈判报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谈判报价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5.资格审查方法及谈判方法
5.1 本次谈判报价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谈判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谈判报价价法。
6.谈判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谈判活动的单位,请登陆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注册会员,查询拟参与报价包件进行网上报名、支付谈判采购文件费、下载电子谈判采购文件(详细操作方式见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首页-小鹿课堂-操作指南,后同)。
6.2谈判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至13日。潜在谈判报价人须在谈判采购文件售卖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进行注册登记并完善信息参加报名及支付谈判采购文件费用(具体操作见“小鹿课堂”-“铁建云链-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6.3本次谈判一包一投,谈判采购文件每包件售价见谈判公告附件1《谈判物资清单》,售后不退。
7.谈判报价文件的递交
7.1此次谈判谈判报价人需制作电子谈判报价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铁建云链平台递交谈判报价文件。
7.2谈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1月 18日 10时 00分。
7.3谈判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谈判报价人须登陆该平台,在谈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谈判报价文件的上传。谈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谈判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7.4如采购人有需求,被评为谈判报价成交人的谈判报价单位应无偿提供纸质版谈判报价文件,纸质版谈判报价文件内容须与电子版文件内容完全一致。
8.谈判
8.1谈判时间:2025年 1月 18日 10 时 00 分。
8.2谈判地点:葛店开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会议室
8.3谈判方式:在规定的谈判时间,谈判代表到达谈判地点参加谈判。逾期到达或未到位视为放弃报价资格。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铁建云链平台(www.crccep.com)公开发布。
10.采购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集团葛店开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
地 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谈判组织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陈秀萍
电 话:15805790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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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1. 谈判物资清单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谈判文件售价(元) | 谈判保证金(元) | 采购人 | 备注 |
1 | SH-01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3 | 40 | 500 | 20000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葛店开发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 | |
2 | 商品混凝土 | C20 | m3 | 5000 | |||||
3 | 商品混凝土 | C20 S6 | m3 | 20 | |||||
4 | 商品混凝土 | C20 P6 | m3 | 500 | |||||
5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3 | 500 | |||||
6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3 | 5000 | |||||
7 | 商品混凝土 | C30 S6 | m3 | 1900 | |||||
8 | 商品混凝土 | C30 P6 | m3 | 40 |
2.谈判报价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谈判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 生产能力:生产厂或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厂须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确认向本项目提供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能满足招标人的需要;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须提供谈判报价人近两年(2022、2023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他相关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谈判报价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谈判报价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2.4 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厂获得并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2年2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5 供货业绩:须提供谈判报价人近两年谈判报价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6 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近三年内(2021年2月至谈判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谈判报价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谈判报价、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谈判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谈判报价的处罚期内、谈判报价人在谈判报价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7 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谈判报价,生产厂可以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谈判报价;生产厂或代理商应具备跨地域供应、集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