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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城市预留地建设工程(第二批)施工变更公告
一、项目名称:市直城市预留地建设工程施工(第二批)
二、原公告内容: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2023〕3号)的要求,对于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等级最高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信用等级为A+,且近3年内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并无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对于达不到免缴保证金要求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4万元,二标段13万元,三标段7万元,四标段6万元,五标段6万元,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据《临沂市****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至****,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领取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日期:****09:00时,过时作废。
2.递交方式: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用制作工具进行制作、签章、加密等)。
3.开标日期:****09:00时。
4.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变更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2023〕3号)的要求,对于行业信用等级评价等级最高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信用等级为A+,且近3年内未发生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并无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免收投标保证金,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后,免缴投标保证金。获得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应提交《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对于达不到免缴保证金要求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2万元,二标段11万元,三标段5万元,四标段7万元,五标段5万元,投标人可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均需符合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据《临沂市****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至****,过时不予受理。
2.获取方式: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招标文件领取下载。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日期:****09:30时,过时作废。
2.递交方式: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用制作工具进行制作、签章、加密等)。
3.开标日期:****09:30时。
4.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临沂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异议受理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华润凯旋门3楼
联系人:周工
电话:****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