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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法律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
(三)预算金额:2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 服务描述 | 需求描述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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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解答法律咨询、依法提供建议; (二)出具律师意见书、律师函; (三)协助草拟、制订、审查或者修改合同等法律文书; (四)应甲方要求,参与磋商、谈判,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五)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接受法律文件; (六)应甲方要求,为甲方行政运行、行政执法、内部管理等方面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可行性、风险预测及对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意见、列席甲方重要会议。 (七)应甲方要求,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但每年不超过2次; (八)提供与甲方行政运行、行政执法相关的法律信息; (九)经另行委托,代理各类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 (十)经另行委托,代理甲方涉及经济、民事、知识产权、劳动、行政、刑事等必须进入诉讼或者仲裁法律程序的专案代理事务,甲方涉及长期投资、融资等专项法律顾问事务。 (十一)根据甲方义务的需要,到有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住建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等展开尽职调查。 | 人员要求: 服务开始时间:2025.1.10 | 1 | 20,000 | 项 |
(五)议价发起时间:****
(六)本项目采用的是按项目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内容:
合同份数:3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诉讼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 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 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 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采购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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