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文件精神,现对《关于公开征集第三批重点企业落户奖补资金项目审核服务单位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如认为本措施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及时反馈至省商务厅外资处。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
电 话:****
邮 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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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第三批重点企业落户奖补
资金项目审核服务单位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强化我厅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审核管理,提升项目评选质量,现公开征集会计师事务所,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核工作内容
对第三批重点企业落户奖补资金30个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合规性、财务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审核,形成专项资金审核报告。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
(二)熟悉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三)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严重失信行为、一般失信行为、不规范行为信息。
三、经费预算
审核服务费预算为5万元人民币以内(含5万元)。
四、报名材料
(一)机构申请书(详见附表)。
(二)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年检合格证、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三)近三年承担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业务的主要业绩证明材料(比如业务约定书、专项资金审核报告等)。
(四)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团队人员(须附审核人员资格证书)和审核时间安排。
(五)项目服务报价明细,编制标准应参照《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明确省直行政单位购买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费用支出标准的通知》(晋财行〔2020〕53号)。
(六)承诺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受行政处罚及行业惩戒、承担相关审计业务中无不良记录)。
以上材料须逐页加盖公章。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二)报名方式:报价人将所有申报材料扫描为一个文档(邮件命名方式:报价单位+第三批重点企业落户奖补资金项目审核)发送至工作邮箱。
(三)其他:报名结束后,我厅将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择优选取会计师事务所,并将结果在厅网站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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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财政专项资金审核第三方机构申请书
2025年 月 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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