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市金碧湖畔一期、二期物业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白城市,大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大安市金碧湖畔一期、二期物业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3.995993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详见服务标准和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安市金碧湖畔一期、二期物业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安市金碧湖畔一期、二期物业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1月 13日 09时 00分到 2025年 01月 17日 16时 00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01月 13日至 2025年 01月 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3:30时至 16:00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点击登录查看(****@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资料如下: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1月 23日 13时 3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 01月 23日 13时 30分
开标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本项目大安市金碧湖畔一期、二期物业服务项目,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大安市金碧湖畔一期、二期物业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最高限价:439959.93元/年
采购需求: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详见服务标准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投标的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的应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投标的应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供应商须提供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违反此项规定的,相关响应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 01月 13日至 2025年 01月 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3:30时至 16:00时,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点击登录查看(****@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资料如下:
- 营业执照副本;
- 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01月 25日 13点 30分(北京时间),吉林省长春市****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5年 01月 25日 13点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上发布。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大安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长春市****
联系人:单丽娇
电 话:****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大安市****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长春市****
联 系 人: 张紫硕
电 话: ****
电子邮件: ****@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