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2025年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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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 聘请法律中介机构作为江苏远洋及境内所属企业常年法律顾问服务,主要包括(1)对制定、修改公司章程、重要规章制度进行法律合规性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2)对公司重要决策进行法律合规性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3)对公司重大项目招投标文件、经济类合同进行法律合规性审核并出具法律意见;(4)重大投资、融资合同、大额资金借出合同、大额担保合同的法律审核;(5)重大产权转让、重大资产置换、质押、拍卖、损失核销;(6)解答公司提出的法律咨询;(7)提供与公司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资料和行业信息;(8)根据公司提供的基础材料起草法律文书;(9)所属企业分立、合并(兼并重组)、破产、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10)新设公司;(11)公司、所属企业改制;(12)报送省国资委审核、批准或备案,需要外聘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事项;(13)应邀参与公司法律事务谈判或公司决策会议;(14)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15)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重大事项。涉及处理诉讼(仲裁)、企业上市**** | |||||||
发布网址 | 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采购平台(http:****:20909/), 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
| 变更说明
补充公告内容 | 资质要求变更及延期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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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公告说明 | 1、资质要求变更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二条“响应单位资格要求”第1(1)款“资质要求”原文为:“1-1)响应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1-2)响应人须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1-3)如响应人为分所须提供总所授权分所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现调整为:“响应人须持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如响应人为分所须提供总所授权分所参与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总所和分所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磋商,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2、延期开标 2.1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延期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 2.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调整为****09时30分,解密时间30分钟。 |
| 项目最新时间
采购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 **** 14:3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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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 09:00:00 |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09:30:00 | |||||||
开标时间 | **** 09: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