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尼木县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规划编制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公共设施管理服务/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行政区域 | 西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 14:3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至**** 每日上午:9: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8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点击登录查看(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 ||
开标时间 | **** 15:30 | ||
开标地点 | 点击登录查看(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 ||
预算金额 | ¥93.9796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赵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赵女士****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尼木县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规划编制项目
预算金额:93.979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3.9796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编制尼木县****
合同履行期限:按采购人要求(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至 ****,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售价:¥8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2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相关规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3 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货物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如涉及));
2.4 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
2.5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2.6落实《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执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执行)》的相关政策,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应符合文件要求(如涉及);
2.7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不限制必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政策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情形。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条件。
4.本项目各项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上述媒体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转账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6.根据《拉萨市****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
联系方式:赵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