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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大慢病发病机制及综合诊疗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设备更新项目-单细胞文库制备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沈阳 全部类型 2025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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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大慢病发病机制及综合诊疗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设备更新项目-单细胞文库制备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教育部重大慢病发病机制及综合诊疗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设备更新项目-单细胞文库制备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 ****
行政区域: 辽宁省 预算金额: ¥1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时间: ****至**** 每日上午:16: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 10:00 开标地点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公告信息
教育部重大慢病发病机制及综合诊疗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设备更新项目-单细胞文库制备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撰写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发布时间: ****

项目概况

教育部重大慢病发病机制及综合诊疗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设备更新项目-单细胞文库制备系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教育部重大慢病发病机制及综合诊疗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设备更新项目-单细胞文库制备系统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名称:教育部重大慢病发病机制及综合诊疗医药基础研究创新中心设备更新项目-单细胞文库制备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1,700,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700,000.00元

采购需求:单细胞文库制备系统1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交付(包含免税办理时间),并于交货后7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且采购的设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一、功能要求 (1)系统通过对数千上万个细胞的独立分区,进行逆转录,添加标签序列,建库等操作,实现对每个细胞中的基因添加标签并构建成带标签的NGS测序文库。(2)系统兼容构建单细胞3’表达谱测序文库,单细胞5’表达谱测序文库,单细胞VDJ全长测序文库, ATAC测序文库,固定样本表达谱文库测序。
二、技术要求 ★1、系统可以产生不少于9万个独立的纳升级液滴反应体系;2、支持固定RNA混样技术,通过对单细胞/细胞核悬液进行固定,可以固定细胞内RNA的状态,可以保存六个月以上,一个通道最多可以混合16样本;★3、分析细胞数量:每个样本可分析100-80,000个细胞,可覆盖此范围;4、系统支持抗原特异性B细胞以及T细胞技术; 5、系统提供不少于360万种不同的条形码序列;6、仪器可在7分钟内最多完成160,000个细胞分区****
★三、配置清单(配置清单不参与打分,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1、仪器主机 1台2、震荡适配器3套3、条形振荡器2套4、磁力架1套5、芯片托架1套6、芯片垫片2片7、高通芯片垫片2片8、电源线及可分离接头1套9、测试芯片1张10、固件安装及日志下载U盘1个11、单细胞数据软件一套,可视化软件一套12、培训试剂盒一套
★四、如果投标人所投货物为进口产品(必须境外生产同时需要报关入境)且需要办理免税,则投标人须具备对外贸易经营及进出口货物海关报关能力(如果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国产产品,此条不适用)
★五、如果投标人所投货物为进口产品,则必须为整机原装进口产品。(如果投标人所投货物为国产产品,此条不适用)
交货/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交付(包含免税办理时间),并于交货后7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交货/交付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沈北校区(沈阳市****
付款方式及条件:
1.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结算。
2.付款时间及条件:
(1)合同标的和数量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并签署验收书,提供有效发票后15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2)如遇特殊原因付款时间顺延,最长不超过15日。
3.中标金额包含了本项目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货物费用、包装费、运输费、搬运费、安装调试费及所需的一切材料费、人员费用、免费保修期内的维护费用、税费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条款第6条、其他国家有关标准及采购文件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及点击登录查看验收管理流程有关要求进行验收。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时中标人需向采购人提供产品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使用说明书,仪器维护的有关资料及质量认证书。
质量保证期: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至少(10)年。
免费保修期:验收书签署之日起至少(3)年。
免费保修期内由货物制造厂家(或货物制造厂家授权的)维修工程师提供(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如货物出现故障,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只换不修。
售后服务网络:提供网络在线咨询服务。
维修技术人员及设备方面的保证措施及收费标准的要求:
保修期内由货物制造厂家(或货物制造厂家授权的)维修工程师现场免费维修服务。
免费保修期后,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要求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免费保修期后的收费标准:原厂备品配件按照出厂价给予7折优惠,除备品配件费外免收其他一切费用。
备品备件供应及优惠价格要求:免费保修期内发生故障无法现场修复时,中标人须无偿向采购人提供备品使用。
培训人员现场培训(操作、维护等):由仪器制造厂家技术人员对采购人进行免费培训,不限人数。培训内容包括仪器的技术原理、操作、数据处理、基本维护等,直至采购人掌握为准。
系统扩展、升级服务要求:
免费保修期内,提供对本货物的相关软件予以免费更换、维护或升级服务。
免费保修期外,提供对本货物的相关软件终身免费维护、升级服务。
其他:
中标人在货物运输、搬运、安装、培训过程中要注意自身与他人的安全,由于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中标人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内交付(包含免税办理时间),并于交货后7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且采购的设备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内容,故不具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16时00分至****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楼第二会议室(沈阳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办理CA数字证书后,应登陆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如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除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还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并密封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如未按要求提交备份文件,遇到系统突发故障时,供应商须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沈阳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沈阳市****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126.com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033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霄、李锋
电话:****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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