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拉萨市****点击登录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 2.2建设规模:鲁定路(当热路-金珠路),长1.83公里;当热路(鲁定北路-藏热路),长7.22公里,全线总长9.05公里。道路提升工程、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新建雨水管,现状雨污合流管经修复、清淤后保留为污水管)、排管工程、智慧亮化工程、交安工程、智慧交安工程、智慧供水工程、钢板桩支护工程、施工降排水工程、管线综合保通工程等。 2.3招标范围: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等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施工工期:120日历天;设计工期:原则上不超过3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要求,设计质量及成果必须达到国家工程设计相关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或是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登录到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50分,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未中标人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不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不得在本项目及招标人其他项目中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方式支付经济补偿:/。招标人支付经济补偿后,有权在本项目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设计、施工、宣传、展示及销售等)免费使用未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文件。如未中标人在投标函中声明放弃补偿金,则招标人不得在本项目中使用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其他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城市****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拉萨市天知雅砻阳光花园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