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一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需求公示
1、项目名称:兴义一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公示期限(不少于 2 个工作日): ****至 ****
4、采购预算:260万元/每年 (三年合计金额为780.00万元)
5、最高限价:260万元/每年 (三年合计金额为780.00万元)
6、采购预算确定依据:市场咨询
7、采购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刘老师
联系电话:****
8、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点击登录查看
9、项目联系人: 施工
联系电话: ****
9、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本项目文件采购需求公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
期限内,反馈意见给代理机构。
10、 资格条件、技术服务要求、商务要求、评分办法:
一、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要求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须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
(二)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已落实
(四)特殊资格要求:投标人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兴义一中食堂基本情况
学校食堂现服务公司合同截至日期为****,为保障学校食堂2025年2月春季学期正常供餐,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学生餐管理工作的通知》([2023]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4】39号)精神,****向州****
1、在校学生人数
学校为全寄宿制,高中部3400人,初中部(黎峨中学)1000人,教职工就餐人数每餐约150人,合计4550人。
2、供餐服务要求
保证采购方食堂各楼层餐饮经营范围及内容相关劳务服务,学生在校每日三餐正点,足量(注:每份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品种多样化(列出供餐品种),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师生就餐。
(1)学生餐厅
1)就餐安排:须满足采购方学生在校期间早、中、晚用餐及夜宵用餐。
2)菜品内容:
早餐:安排在一楼、二楼,有包子、馒头、米粉、面条、糯米饭、糕点、稀饭、鸡蛋、特色小吃等,品种不得低于20种;
中餐、晚餐:一楼,有包子、馒头、米粉、面条、糯米饭、稀饭、鸡蛋等;二楼、三楼,提供两种标准 (4 荤 1 素 1 汤)套餐;四楼特色餐,提供每餐不低于三个品种盖饭,牛肉粉、羊肉粉,根据季节提供小火锅;二楼、三楼同一餐标菜品相同,每周菜品不能重复。
夜宵:一楼,有包子、馒头、米粉、面条、糯米饭、鸡蛋、特色小吃等,品种不得低于30 种;
3)供餐时间:早餐:6:20-7:10、午餐:11:55-13:00、晚餐:17:30-18:30, 夜宵:22:00—22:55;学生刷卡消费,米饭、菜由服务员在服务窗口打、汤在餐厅外服务员打,由学生自取,在规定的开饭时间内供应不脱销、不断档。固定餐标米饭、菜学生吃完不够,可以免费添加。
注:中标服务公司如有更优化的经营方案,上报方案给采购人,采购人同意后按中标服务公司经营方案执行。
(2)面包店窗口
1)服务安排:须满足招标方师生在校期间早、中、晚用餐及夜宵用餐。
2)服务内容:糕点(蛋糕、面包、饼干、寿司等)、袋装牛奶;服务地点2个,分别为教学区和宿舍区后勤用房处;糕点由采购方采购配送至面包店窗口,根据采购方定价进行售卖及日常管理。
3)服务时间:上午6:20-8:30;中午:11:55-12:45;下午13:55—14:20 17:50-18:50;晚上:21:50-22:40。
(3)教工餐厅
1)服务模式:采购方委托中标方独立核算经营,自负盈亏。原材料统一由采购方供货商供应,每餐价格由采购方和中标方根据成本据实核算,学校参照《黔西南州州级党政机关食堂管理办法(试行)》给予教职工食堂补贴,原材料、人工等成本由中标方支付。
2)供餐要求:中标方根据采购方需求,每周一至周六早、中餐及临时用餐、订餐提供就餐,就餐人员自行刷卡就餐。
3)菜品内容:早餐每天须有面条、米粉、米线、包子、馒头、稀饭、 水煮鸡蛋(或煎鸡蛋)和糯米饭、水果、热饮等,且每天配备哨子不低于3 种;特色小吃主要以贵州特色小吃为主;正餐为四荤(一个净荤菜)两素炒菜、两汤(一荤一素),每天菜品不重复。
4)就餐时间:早餐:6:30-9:00、午餐:11:20-13:00、晚餐:17:20-19:00;餐厅为半自助形式,大厅入口设有消费系统,面食由后厨工作人员打餐,其它为职工自行取餐,在规定的开饭时间内供应不脱销、不断档。
3、服务范围
根据采购方提供食堂食材,对食材进行贮存和管理,并进行分类加工、打餐(分餐)、餐具洗涤和消毒、食堂环境卫生和消毒及其相关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服务人员管理等服务。
4、消费系统管理方式
根据采购方安装的学生消费系统,监督学生依据餐食定价刷卡(或刷脸)消费,并提供相应的餐食,协助学校管理消费系统,确保消费系统正常,保证正常供餐。
(二)服务内容及技术要求
1、服务管理要求
(1)人员资质条件
1)驻兴义一中食堂管理负责人:1人,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及以上,不超过50周岁,具有一定的人财物管理能力,熟悉食堂设备、消防、消毒、留样、卫生管理的流程,至少有3000人以上学校供餐经验两年及以上(需要提供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
2)营养师(健康管理师):1人,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及以上,不超过50周岁,具有营养师证,有一定的管理和协调能力,能根据季节食材、价格合理定量食谱,能根据季节设置营养健康特色食品(需要提供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
3)行政总厨:2人,男性,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及以上,不超过40周岁,具有中级及以上厨师证,有一定的管理和协调能力,能根据季节食材、价格合理设置一周学生菜单,能根据季节开发营养健康特色食品(需要提供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
4)楼层厨师长:5人,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及以上,不超过45周岁,具有初级及以上厨师证,有一定的管理和协调能力,炒(煮、炖)大锅菜能力,能根据厨师长提供的菜单进行加工。
5)楼层厨师:10人及以上,具有初级及以上厨师证,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及以上,不超过50周岁,有一定的管理和协调能力,有炒(煮、炖)大锅菜某一方面的能力,能根据厨师长或楼层厨师长提供的菜单进行加工。
6)面点师:具有初级及以上厨师证,2人及以上,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及以上,不超过45周岁,有一定的面点制作技术,能制作包子、馒头、花卷、烤饼、烙饼等不低于五个以上品质(需要提供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材料)。
7)服务员:26人及以上,女性,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及以上,不超过55周岁,具有学校食堂服务经验且服务好的员工可适当放宽到不超过57周岁。
8)对于上述各类人员,中标方须在采购方上一段服务人员中择优安置,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便熟悉情况,正常供餐。(已增加到商务条款中,此处建议删除)
(2)劳务服务要求
1)加工制作
①中标方总厨商营养师提供每日采购需求,采购方按照中标方提供的清单采购,不得采购禁止使用冷荤类、生食类、四季豆、发芽土豆、饵块粑、裱花蛋糕以及鲜黄花菜、野生蘑菇等高风险食品,要实事求是,不得虚开清单。
②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③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工用具和容器应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识。食堂内不得饲养和宰杀禽、畜等动物。
④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用具和容器应分开使用,荤素、生熟应严格区分,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⑤专间和专用操作区使用的食品容器、工具、设备和清洁工具应专用。
⑥生食蔬菜和水果应在专用区域或设施内清洗处理,必要时进行消毒。
⑦未经清洁的禽蛋使用前应清洁外壳,必要时进行消毒。
⑧所加工菜品必须满足色、香、味俱全,符合营养学要求,每生人均每天肉类、蛋类、豆类、蔬菜供应量比例要科学、均衡。
2)人员管理
①食堂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食堂应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②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堂从业人员(含临时聘用人员)应取得有效健康证明。
③定期对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业务培训,每学期进行考核。
④ 从业人员应接受晨检。有发热、呕吐、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主动向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报告并暂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待查明原因并治愈后方可复岗。
⑤食品处理区内从业人员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或化妆。工作时,佩戴的饰物不得外露。
⑥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加工食品前应进行手部消毒。
⑦专间和专用操作区内的从业人员操作时应佩戴清洁的口罩、手套、工作帽等。
⑧清洁操作区与其他操作区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有明显的颜色或标识区分。专间和专用操作区专用工作服与其他区域工作服外观应有明显区分。
3)添加剂管理
①食品添加剂专人专柜(位)保管,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并与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等分开存放。
②添加剂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明确允许使用的种类和最大用量,做到计量使用、专册记录,保存详细的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日期、种类、用量及相关负责人员信息。
③用容器盛放开封后的食品添加剂的,应在容器上标明食品添加剂名称、生产日期或批号、使用期限,并保留食品添加剂原包装。
④严禁采购、贮存和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4)食品留样
①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
② 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由专用留样冰箱冷藏(0℃-8℃)保存48小时以上,并有留样记录。
③留样冰箱“双人双锁”,专人负责留样管理。
5)清洗消毒
①采用物理消毒或化学消毒的设备应能正常运转,消毒温度和时间应符合相关要求,消毒液配制和浓度应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②餐饮具清洗设施和设备应与食品原料及清洁工具的清洗设施、设备分开,并有明显区分。
③消毒后的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应定位存放在清洁、专用、密闭的保洁设施中,并有明显区分标识。定期清洁保洁设施,防止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受到污染。
④每餐或每班使用专间前,应对操作台面和专间空气进行消毒。
6)环境卫生
①食品处理区保持墙壁和门窗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无霉斑。
②就餐场所卫生清洁,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等无霉斑、污垢、积油、积水等情形。
③卫生间地面、洗手池及台面无积水、无污物、无垃圾,便池内外无污物、无积垢、冲水良好。
⑤待清洗的工作服不得存放在食品处理区。
⑥应开展有害生物防治,遵循优先使用物理方法、必要时使用化学方法的原则。化学药剂应存放在专门设施内。
7)餐厨废弃物处置
①餐厨废弃物应分类放置、及时清理,日产日清,不应溢出存放容器。
②废弃物存放容器应配有盖子,内壁光滑,易于清洁,及时清洁废弃物存放容器,必要时进行消毒。
③不能自行处理餐厨废弃物,应按照采购方规定的地方暂时存放,交由符合要求的生活垃圾运输单位或者餐厨垃圾处理单位处理。
④ 应建立餐厨垃圾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垃圾的处置时间、种类、数量、收运者等信息。
8)特殊食品和过敏原控制
①特殊食品(如无麸质食品、无乳糖食品)应与普通食品分开存放,并在食品加工和供应过程中避免交叉污染。
② 可能引发过敏反应的食品(如坚果、海鲜等)应在显著位置标识,确保相关信息在餐厅和食品供应点清晰可见。
③如有需要,为有特殊饮食需求的学生提供适当的替代食品时,必须在供应前确保这些食品符合安全标准。
④食堂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食品安全和过敏原管理培训,掌握处理和准备特殊食品的正确方法,避免过敏原交叉污染。
⑤建立过敏原控制台账,详细记录含有过敏原的食品种类、供应时间、使用食材以及相关学生的需求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3)食品安全管理
①中标方所有管理和炊事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防疫法》及《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把好食品加工质量关、安全关,上岗人员必须统一穿戴规定的工作服帽,必须持有市级以上的卫生部门颁发的有效健康证。
②卫生区域必须进行一日三扫,做到窗明剧净,无灰尘,无油腻,无蛛网,地面无垃圾,无杂物,水沟畅通,无积物。开餐结束后,立即将各楼层餐厨剩余物收集、搬运到指定位置,将油水分离设备、餐厨剩余物盛装容器清洗干净。每日做好环境消毒。采购人有权对卫生及食品加工流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和卫生要求的,采购人有权提出警告责令整改。若提出警告拒不整改,采购人有权每次罚款人民币一千元及以上,并从劳务费扣除。
③中标方在食品安全记录(如餐饮具消毒记录、晨检记录、留样记录、试餐记录等)中应规范、全面,不得缺项。
(4)消防安全管理
①中标方要定期接受食堂消防知识培训,做好食堂日常消防检查,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采购方。
②中标方每天要对员工进行用电、用火等安全知识培训,确保食堂用电、用火安全、消防安全。
(三)考核要求
1、采购方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中标方业务协调能力、供餐质量、员工服务态度、食品安全管理、卫生管理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价,总分100分,签约起前3个月每月考核,3个月后每学期至少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采购方支付劳务费依据,分数达到85-89分为合格,90分及以上为优秀。每年度至少接受一次采购方组织的家长委员会、学生代表及教职工代表的评价,满意度达85%以上为合格,年度考核合格方能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约。
2、具体考核项目待采购方和中标方按照服务内容细化制定。
3、每学期期末,采购方负责组织中标方聘用的食堂厨师进行《中国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考试,考试成绩须在 60 分以上,否则下一学期将取消在食堂作为厨师岗位工作的资格。
(四)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责任和义务
1、采购人履行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承担管理责任,并督促中标方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履行食品安全责任。
2、食堂所用的水电费、燃料费、新增的食品加工设备、餐饮具、厨具及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调料、面粉、干货等食品原材料采购及设施设备维修维护由采购人负责,全部纳入成本核算。
3、采购人负责对就餐人员每学前进行一次问卷调查,并将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中标方,根据考核情况结算中标方的劳务服务费用。
4、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方履职履约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向中标方反馈,督促中标方落实整改工作。
5、中标方用于食堂服务及管理人员不得低于学生总人数的 1.2%。
6、中标方聘用的食堂厨师和服务人员,由中标方负责培训、管理和考核,工资、保险、工装及相关用工关系由中标方承担。聘用手续办理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保障聘用制人员的合法权益。
7、服务期间,不论任何原因,中标方停止服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8、中标方不得将食堂管理和服务权转包他人,否则采购人有权将食堂设施、管理和服务权收回,学校将另行招聘劳务人员。
9、中标方在管理期内需要增添设备时,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采购人审核批准后按申购单进行添置。否则采购人不予认可,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自负。
10、中标方要教育和管理好员工,食堂员工应遵纪守法,在校园内从学校管理,各项活动不得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做好防火、防盗、防毒、防诈骗等工作。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或经济损失由中标方承担。
11、中标方负责食堂的财产管理及监督工作,节约水、电。服务期内的水、电费由采购人按前一年水、电费月平均值进行核定,超出部分由中标方承担。
12、在服务期内,如学校组织活动或安排学生夏令营、冬令营等活动,中标方需按要求供应一日三餐及夜餐。
13、中标方有义务协助采购人做好学生就餐管理工作,对发生在食堂内的学生违纪事件中标方要及时制止,并及时报告膳食科领导、值班领导和相关年级组、班主任。
14、食堂员工与学生发生矛盾或纠纷应及时报告学校膳食科领导、值班领导,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发生员工殴打或辱骂学生的现象。
15、中标方在食堂进行服务期间,不得调整各窗口的餐标,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现金。发现一次罚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并从劳务费中扣除。
16、中标方聘用的厨师和服务人员其体检及健康证明由中标方办理,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新员工聘用须提前书面告知,并说明试用期,禁止无证上岗,若出现无证上岗罚款三百元/人,从劳务费中扣除。
17、中标方管理人员应禁止无工作证的非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否则出现一人次罚款一百元,从劳务费中扣除。
18、中标方工作人员进入操作间须挂牌、着工作装、带口罩,否则出现一人次罚款一百元,从劳务费中扣除。
(五)安全责任
1、若采购方采购的原材料或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其责任由采购方负责,若中标方开具的《采购清单》有学生食堂禁止使用的原材料或食品所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2、中标方工作人员由中标方全权负责管理,无论工作还是非工作期间所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中标方负责,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中标方所加工的食品引起的一切食品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4.采购人与中标方各自聘用的员工违法违纪造成的一切后果分别由双方各自承担。
5、因储存不当、加工明显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等引起的一切食品安全事故其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六)考核方案
兴义一中膳食科对餐饮公司综合考核评分表 | |||||
时间: 年 月 日 | |||||
检查项目 | 序号 | 检查内容 | 分值 | 得分 | |
业务协调能力 | 经营管理 | 1 | 餐饮公司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亮照经营;工作人员遵守学校校规校纪;餐饮公司主管认真分析食堂每天原材料采购量和营业额,保证食堂收支平衡、正常运营 | 2 | |
2 | 餐饮公司管理人员在开学前制订上班值班表,按时上岗做好监督工作,保证学生餐饮按时备餐、出餐;如遇部分楼层特殊情况暂停营业,需要向膳食科上报,经同意后在食堂大门口宣传栏上粘贴暂停营业通知。 | 2 | |||
3 |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及学校的检查和相关活动,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 2 | |||
4 | 从业人员上班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不打私人电话,不长时间会客;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做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兴义一中为无烟校园,严禁在工作场所内吸烟。从业人员在上岗期间不得出现争吵、斗殴、赌博、偷盗、酗酒等不良行为 | 2 | |||
5 | 厨师长按实际情况制定申购清单,避免造成食材浪费现象;餐饮公司不得存在拖欠从业人员工资现象;从业人员工作中不得违反廉洁自律规定,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 2 | |||
6 | 餐饮公司积极配合膳食科上交各种文字资料,每月月底及时盘点库房;学期结束后认真整理食品安全台账上交,封面上写清时间和楼层,记录内容要完整,字迹要工整 | 2 | |||
安全管理 | 7 | 配备足够的从业人员保质保量完成餐饮服务;及时登记新入职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健康证配备情况,聘用人员不得有吸毒人员、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人员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前做好新员工的岗前培训工作。 | 2 | ||
8 | 有食品安全应急预案,餐饮服务中发现学生有呕吐、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现象,餐饮公司管理人员及时上报兴义一中膳食科主管领导,及时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可疑食品,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 2 | |||
9 | 餐饮管理人员按时参加科室会议、培训,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每周登记安全培训一次;把食品安全作为管理合同的重要内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掌握食品相关法律法规,各类人员熟悉工作职责和食品加工制作流程。 | 2 | |||
供餐质量 | 餐饮品质 | 10 | 加强菜谱研究,根据学生年龄特点、本州口味特色进行菜品搭配,食谱遵循荤素搭配、营养均衡的科学饮食原则,每天的饭菜力求达到“色、香、味”俱全,避免餐饮浪费 | 2 | |
11 | 加工的食品,色、香、味、形均正常,无变色、变味、沉淀、混浊、杂质、絮状物、发霉、生虫、结块、异物、酸败、发粘、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现象。 | 2 | |||
12 | 每月精心推出3-5种以上风味小吃、面食、盖饭、学生自助火锅等新品种,满足学生多方面的用餐需求,努力使兴义一中食堂餐饮服务上一个台阶 | 2 | |||
13 | 膳食科每月月底进行餐饮服务问卷调查,学生的满意率要达到80%以上 | 2 | |||
餐饮价格 | 14 | 食堂师生的餐标必须经过兴义一中膳食科的审核后明码标价在售卖窗口,不得高于兴义市内同类同质同量餐饮的价格,并自觉接受学校师生监督 | 2 | ||
15 | 从业人员不得随意调整学生窗口的餐标,不得存在以任何形式收取现金现象 | 2 | |||
卫生管理 | 餐饮具清洗消毒 | 16 | 消毒人员掌握基本消毒知识,规范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 | 2 | |
17 | 餐饮具消毒设施、设备运行正常,消毒效果符合相关要求;使用的洗涤剂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标识齐全,消毒液使用、配制等符合要求。 | 2 | |||
18 | 餐饮具使用前经有效清洗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有关消毒卫生标准,并及时放入专用保洁柜(间)存放。清洁专用保洁柜要清洁卫生。 | 2 | |||
场所场地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 | 19 | 保持食堂环境清洁,墙壁、天花板、门窗、地面、排水沟、操作台、食品加工用具等无破损、霉斑、积油、积水、污垢等。及时上报厨房内墙壁、天花板、门窗等有脱落或破损的情况 | 2 | ||
20 | 食品操作间餐厨具、电器设备摆放整洁,定期清洗、维修维护 | 2 | |||
21 | 食品加工区、储存区安装适量的灭蝇器。按规定对杀虫剂和杀鼠剂使用等需要记录的事项进行记录,各项记录规范并保存。 | 2 | |||
22 | 餐厨废弃物的存放及清理符合要求。 | 2 | |||
员工服务态度 | 服务态度 | 23 | 餐饮公司主管接到学生的现场投诉,认真、真挚、诚恳的解决,并立即撤换不合格产品;每月根据学校学生意见箱内容及时进行工作整改 | 2 | |
24 | 文明待客,热情礼貌,服务中不大声呵斥学生 | 2 | |||
25 | 学生在食堂内发生打架斗殴等突发事件,餐饮公司管理人员及时制止并上报兴义一中膳食科主管领导或学校值班领导 | 2 | |||
食品安全管理 |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 26 | 每天进行从业人员晨、午、晚检并做好记录;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证上岗操作;未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未患有较为严重的基础性疾病不适合上岗的情况。 | 2 | |
27 | 在岗从业人员保持良好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手乱扔垃圾,手部清洁,无留长指甲、涂指甲油、饰物外露等情况;在岗工作人员穿戴洁净、统一的工作衣帽,操作时正确佩戴口罩。 | 2 | |||
28 | 从业人员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要洗手,消毒操作前及接触不洁物品后要洗手。 | 2 | |||
库房管理 | 29 | 冷冻、冷藏设施能正常运转,贮存温度要符合要求,冷冻、冷藏设施设备内的食品必须密闭或加膜加盖分类存放,不生熟混放 | 2 | ||
30 | 每周清理冷冻、冷藏设施一次;冷冻、冷藏设施内要保持玻璃透亮、无霉斑、无污垢、无破损、无积水、无腐败商品残留物 | 2 | |||
31 | 库房清洁、整齐,货物存放离地、离墙至少10厘米,货架定期打扫;储存、库存食品没有超过保质期或者有腐败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等情况;食品或原料不能和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同一场所 | 2 | |||
32 | 食品库房或食品贮存区域、阴暗或潮湿区域没有有害生物活动的迹象,“三防”设施完善,消杀效果有效。 | 2 | |||
加工制作过程 | 33 | 原料、半成品、成品及其盛放容器和加工制作工具区分标识明显,分开放置和使用;半成品、成品在使用前后加膜加盖 | 2 | ||
34 | 加工的食材要新鲜,待加工食材要清洁,加工过程要荤素分开;不得加工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不得加工经营腐败变质食品,不得加工经营其他违禁食品;发现变质食材及时报告餐饮公司主管 | 2 | |||
35 | 加工用设施、设备工具要清洁;刀具、砧板用具使用前后要及时清洗;清扫、清洗和消毒工具要有专用场所保管;洗涤剂和消毒剂要固定存放地方,不得与食物混放。 | 2 | |||
36 | 饭菜要烧熟煮透并无感官性状异常;菜肴在加工过程中必须熟透,抽查出锅食品内部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存放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品,食用前要经过充分加热。 | 2 | |||
37 | 不采购四季豆、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目录”禁止采购的食品 | 2 | |||
38 | 操作间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等情况 | 2 | |||
食品添加剂的管理 | 39 | 食品添加剂按照“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做到标识清晰、计量使用、专册记录。 | 2 | ||
40 | 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国家禁止在餐饮业使用的品种。 | 2 | |||
分餐操作管理 | 41 | 备餐场所环境卫生符合要求,盛装食品成品的容器和分派菜肴的工具应使用清洁消毒后的工具。 | 2 | ||
42 | 分餐间使用前应进行空气消毒,在无人工作状态开启紫外线灯30 分钟以上。 | 2 | |||
43 | 食堂备餐间的售卖窗口工作台上按商品的分类摆放,使之一目了然,工作台上无腐烂、变质、异味、灰尘等污染物。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销售直接入口食品要有专柜加罩,使用售货工具。 | 2 | |||
44 | 分餐(售饭)过程中成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 | 2 | |||
45 | 每餐均有厨师按时记录陪(验)餐 | 2 | |||
食品留样、陪(验)餐管理 | 46 | 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应使用清洗消毒后的密闭容器,单品、单盒盛放,每种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25g,并在容器上标注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 | 2 | ||
47 | 留样冰箱专用、上锁、整洁;温度0-8℃;在冷藏条件下存放的时间时间为48小时以上。由专人负责留样,并管理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 | 2 | |||
水电设施、消防安全 | 48 | 培训安全用电常识,强调工作中使用开水、刀具、高温菜油等安全生产注意事项;爱护水电和消防的设施设备,如有损坏情况,及时上报维修;经过培训后才能使用剁肉机、切菜机等厨房专用电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从业人员节约水电,养成人走关水、关电习惯 | 2 | ||
49 | 员工集体宿舍不能使用烤火炉、电热毯、热得快等电器设备,未经膳食科允许,不得私拉劣质插板到床上进行手机充电 | 2 | |||
50 | 按学校要求配备有效期内的适量灭火器,从业人员会使用灭火器,掌握简单的消防灭火知识 | 2 |
三、商务要求商务要求
序号 | 商务条款 | 商务实质性要求 |
1 | 服务期限及服务点 | 服务期限:三年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具体交货地点。 |
2 | 付款方式 | 1、采购方按月支付劳务服务费给中标方,于次月 10 日前付清上月劳务费,根据点击登录查看膳食经费管理财务制度相关要求及方式支付。 2、每月劳务费分基础部分+考核部分,其中基础部分占80%,考核部分占20%。无任何安全事故,正常、正点供餐支付当月劳务总金额的80%;考核合格,支付当月劳务总金额的20%。 3、采购方每学期根据师生对食品质量、卫生状况、员工服务态度三项进行至少三次月问卷调查,每项指标的满意率、基本满意率都须在80%以上,否则,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每月在结算时从考核总额中扣除2%,各项分别进行累计计算。 |
3 | 验收 | 采购人按照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
4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60天。 |
8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方缴纳中标总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待服务期满后无违反合同约定相关条款的,采购人将履约保证金无息足额退回给成交供应商。 |
9 | 质量标准 | 供应商所供货物或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以及相关规定。 |
7 | 其他要求 | 1、中标方须在黔西南州境内注册相应的餐饮公司,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至 2028年 1 月 31 日止。(不能有区域限定,建议删除)中标方自获得服务权限起在合同履约情况如出现两次(含两次)次师生满意率低于75%,采购人可单方面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承担(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书面声明内容,格式自理,未单独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商务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2、中标方与采购方的员工须保持正常的业务沟通渠道,不得宴请采购方的员工,且不得有向采购方的员工赠送礼品礼金或其他违反国家政策及纪律规定的行为,若发生违反国家政策及相关纪律规定的情况,属中标方违约,采购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有权向中标方追偿(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书面声明内容,格式自理,未单独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商务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3、中标方在校园内不得使用燃气灶具(投标文件中单独提供书面声明内容,格式自理,未单独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商务要求作无效投标处理)。 4、中标方若不能按时完成采购人交付的工作任务或达不到要求时,视为一方违约,应承担因其工作失误(或其他原因)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责任。 5、中标方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或未按约定期限签订合同的, 除了要赔偿采购人和本代理机构在本次招标活动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外,采购人还将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中标方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6、中标方须在采购方上一段服务人员中择优安置,不低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便熟悉情况,正常供餐。(此条为从服务要求重剔出部分) 7、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目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五、废标条款: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或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