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利推进隆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点击登录查看面向社会公开选择隆安县县城区市****
一、项目名称
隆安县县城区市****
二、服务内容
修补凤凰街等道路约4000平方米,其中沥青路面约320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约800平方米,因修补项目特殊性,本项目经估算造价约为58万,金额应以实际工程量结算为准。
三、投标单位需满足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三)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须提供,未授权无需提供),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满足上述服务单位需满足的基本条件(本文第三点)的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需按顺序装订放入文件袋,文件袋封面应清晰地标明项目名称、招标人、投标人、投标日期等基本信息,文件袋需使用胶水进行密封,封口处应粘贴密封条并加盖公章,确保在递交后不会被打开或泄露,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五、资料递交程序
符合本公告要求,有意愿承接我局上述项目的单位,请于****上午8:00-12:00将材料递交到点击登录查看市政公用管理股(地址:广西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383号,联系人:苏工,联系电话:****)。本次报名仅接受现场递交材料方式报名,不接受电话或网络等其它方式报名。
六、选定施工单位
本项目为抽签摇号的方式选定,于****(星期一)下午在点击登录查看办公楼(隆安县****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会议,现场进行抽签摇号,会议邀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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